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英語:Tianjin Dongjiang Port Rui Hai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td)成立于2011年11月28日,注册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注册性质为私营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是天津口岸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集散中心,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公司员
工72人(含实习员工)。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北疆港区集装箱物流中心,瑞海公司租用原属天津爱兰德物流有限公司堆场。目前的法人代表兼總經理為只峰[1][2][3];李亮为董事长,监事为陈雅佺,另有董事尚庆森、曹海军和舒铮[3][2]。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3],公司共有两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李亮和舒铮[2][3]。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于学伟和董社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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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编辑]
2013年1月24日,瑞海公司取得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发放的《港口经营许可证》,该证准予瑞海公司“在港区从事仓储业务经营”(危险货物经营除外),有效期至2013年7月24日。在此期间,该公司未开展普通货物经营。2013年1月24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由“仓储业务经营(危化品除外、港区内除外)
”变更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危化品除外)”;即变更后,瑞海公司可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普通货物仓储业务。
2013年3月16日,该公司自行开工建设危险货物堆场改造项目,并于当年8月底完工。
2013年4月8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批复同意瑞海公司关于“开展8、9类危险货物作业”的申请,有效期至2013年7月24日。5月18日,瑞海公司首次开展8、9类危险货物经营和作业,属于“边建设边运营”。7月11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批复同意瑞海公司“从事2、3、4、5、6类危险货物装箱及运抵业务,暂不得从事储存及拆箱业务”,有效期至2013年10月16日。但是,瑞海公司在当年6月4日即开始2、3、4、5、6类危险货物经营和作业。两项批复到期后,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分别于2013年7月、10月同意瑞海公司危险货物作业延期至2014年1月11
日。到期后,瑞海公司未申请延期,但仍继续从事危险货物经营业务。
2013年5月7日,天津海关批准瑞海公司设立运抵区,12月13日批准瑞海公司运抵区面积由3150平方米增加至5838平方米。
2014年1月12日至2014年4月15日,瑞海公司无许可证、无批复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
2014年4月16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出具审批表,同意瑞海公司危险货物堆场自2014年4月16日至10月16日试运行。2014年5月4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批复同意瑞海公司“在试运行期间从事港口仓储业务经营”,储存2、3、4、5、6、8、9类危险货物,有效期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10月16日。2014年5月8日,工商登记的许可经营项目中才将危化品纳入,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以津交港发[2014]59号批复第二项批准内容为准,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公司以经营危险化学品集装箱拆箱、装箱、中转运输、货物申报、运抵配送及仓储服务等业务为主,占地面积46226.8平方米,由两个危品库房和中转仓库等组成[4]。到期后,瑞海公司未申请延期,但继续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
2014年10月17日至2015年6月22日,瑞海公司在无许可证、无批复的情况下,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
2015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由李亮变更为只峰,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亿元。
2015年5月27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瑞海公司危险货物堆场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2015年6月23日,瑞海公司取得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至此,瑞海公司正式取得在港口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和作业的合法资质。2015年6月29日,经营范围由“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以津交港发〔2014〕59号批复第二项批准内容为准,有效期限至2014年10月16日)”变更为“在港区内从事装卸、仓储业务经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津)港经证(ZC-543-03)号为准]”。
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就是由于该公司的仓库爆炸而造成。其安全文化的方针是:“更科学、更严谨、更规范,对生命负责”。同时,格外强调“安全”,并称:“金钱再好,没有生命美好,时间再紧,没有安全要紧” “安全不是万能的,没有安全却是万万不能的”[5]。
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英語:Tianjin Dongjiang Port Rui Hai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td)成立于2011年11月28日,注册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注册性质为私营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是天津口岸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集散中心,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公司员 工72人(含实习员工)。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北疆港区集装箱物流中心,瑞海公司租用原属天津爱兰德物流有限公司堆场。目前的法人代表兼總經理為只峰[1][2][3];李亮为董事长,监事为陈雅佺,另有董事尚庆森、曹海军和舒铮[3][2]。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3],公司共有两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李亮和舒铮[2][3]。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于学伟和董社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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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编辑
2013年1月24日,瑞海公司取得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发放的《港口经营许可证》,该证准予瑞海公司“在港区从事仓储业务经营”(危险货物经营除外),有效期至2013年7月24日。在此期间,该公司未开展普通货物经营。2013年1月24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由“仓储业务经营(危化品除外、港区内除外) ”变更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危化品除外)”;即变更后,瑞海公司可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普通货物仓储业务。
2013年3月16日,该公司自行开工建设危险货物堆场改造项目,并于当年8月底完工。
2013年4月8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批复同意瑞海公司关于“开展8、9类危险货物作业”的申请,有效期至2013年7月24日。5月18日,瑞海公司首次开展8、9类危险货物经营和作业,属于“边建设边运营”。7月11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批复同意瑞海公司“从事2、3、4、5、6类危险货物装箱及运抵业务,暂不得从事储存及拆箱业务”,有效期至2013年10月16日。但是,瑞海公司在当年6月4日即开始2、3、4、5、6类危险货物经营和作业。两项批复到期后,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分别于2013年7月、10月同意瑞海公司危险货物作业延期至2014年1月11 日。到期后,瑞海公司未申请延期,但仍继续从事危险货物经营业务。
2013年5月7日,天津海关批准瑞海公司设立运抵区,12月13日批准瑞海公司运抵区面积由3150平方米增加至5838平方米。
2014年1月12日至2014年4月15日,瑞海公司无许可证、无批复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
2014年4月16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出具审批表,同意瑞海公司危险货物堆场自2014年4月16日至10月16日试运行。2014年5月4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批复同意瑞海公司“在试运行期间从事港口仓储业务经营”,储存2、3、4、5、6、8、9类危险货物,有效期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10月16日。2014年5月8日,工商登记的许可经营项目中才将危化品纳入,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以津交港发[2014]59号批复第二项批准内容为准,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公司以经营危险化学品集装箱拆箱、装箱、中转运输、货物申报、运抵配送及仓储服务等业务为主,占地面积46226.8平方米,由两个危品库房和中转仓库等组成[4]。到期后,瑞海公司未申请延期,但继续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
2014年10月17日至2015年6月22日,瑞海公司在无许可证、无批复的情况下,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
2015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由李亮变更为只峰,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亿元。
2015年5月27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瑞海公司危险货物堆场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2015年6月23日,瑞海公司取得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至此,瑞海公司正式取得在港口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和作业的合法资质。2015年6月29日,经营范围由“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以津交港发〔2014〕59号批复第二项批准内容为准,有效期限至2014年10月16日)”变更为“在港区内从事装卸、仓储业务经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津)港经证(ZC-543-03)号为准]”。
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就是由于该公司的仓库爆炸而造成。其安全文化的方针是:“更科学、更严谨、更规范,对生命负责”。同时,格外强调“安全”,并称:“金钱再好,没有生命美好,时间再紧,没有安全要紧” “安全不是万能的,没有安全却是万万不能的”[5]。
仓库编辑
天津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全名: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英語:Tianjin Dongjiang Port Rui Hai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td)成立於2011年11月28日,註冊於天津東疆保稅港區,註冊性質為私營公司,註冊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是天津口岸危險品貨物集裝箱業務的大型中轉、集散中心,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險貨物監裝場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單位。公司員
工72人(含實習員工)。該項目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北疆港區集裝箱物流中心,瑞海公司租用原屬天津愛蘭德物流有限公司堆場。目前的法人代表兼總經理為只峰[1][2][3];李亮為董事長,監事為陳雅佺,另有董事尚慶森、曹海軍和舒錚[3][2]。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3],公司共有兩位自然人股東,分別為李亮和舒錚[2][3]。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稱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於學偉和董社軒。
目次
大事記[編輯]
2013年1月24日,瑞海公司取得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發放的《港口經營許可證》,該證准予瑞海公司「在港區從事倉儲業務經營」(危險貨物經營除外),有效期至2013年7月24日。在此期間,該公司未開展普通貨物經營。2013年1月24日,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經營範圍由「倉儲業務經營(危化品除外、港區內除外)
」變更為「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危化品除外)」;即變更後,瑞海公司可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以外的普通貨物倉儲業務。
2013年3月16日,該公司自行開工建設危險貨物堆場改造項目,並於當年8月底完工。
2013年4月8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批覆同意瑞海公司關於「開展8、9類危險貨物作業」的申請,有效期至2013年7月24日。5月18日,瑞海公司首次開展8、9類危險貨物經營和作業,屬於「邊建設邊運營」。7月11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批覆同意瑞海公司「從事2、3、4、5、6類危險貨物裝箱及運抵業務,暫不得從事儲存及拆箱業務」,有效期至2013年10月16日。但是,瑞海公司在當年6月4日即開始2、3、4、5、6類危險貨物經營和作業。兩項批覆到期後,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分別於2013年7月、10月同意瑞海公司危險貨物作業延期至2014年1月11
日。到期後,瑞海公司未申請延期,但仍繼續從事危險貨物經營業務。
2013年5月7日,天津海關批准瑞海公司設立運抵區,12月13日批准瑞海公司運抵區面積由3150平方米增加至5838平方米。
2014年1月12日至2014年4月15日,瑞海公司無許可證、無批覆從事危險貨物倉儲業務經營。
2014年4月16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出具審批表,同意瑞海公司危險貨物堆場自2014年4月16日至10月16日試運行。2014年5月4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批覆同意瑞海公司「在試運行期間從事港口倉儲業務經營」,儲存2、3、4、5、6、8、9類危險貨物,有效期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10月16日。2014年5月8日,工商登記的許可經營項目中才將危化品納入,變更後的經營範圍為「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以津交港發[2014]59號批覆第二項批准內容為準,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公司以經營危險化學品集裝箱拆箱、裝箱、中轉運輸、貨物申報、運抵配送及倉儲服務等業務為主,佔地面積46226.8平方米,由兩個危品庫房和中轉倉庫等組成[4]。到期後,瑞海公司未申請延期,但繼續從事危險貨物倉儲業務經營。
2014年10月17日至2015年6月22日,瑞海公司在無許可證、無批覆的情況下,從事危險貨物倉儲業務經營。
2015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由李亮變更為只峰,註冊資本由5000萬元增至1億元。
2015年5月27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對瑞海公司危險貨物堆場改造工程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2015年6月23日,瑞海公司取得了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核發的《港口經營許可證》及《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附證》。至此,瑞海公司正式取得在港口從事危險貨物倉儲業務經營和作業的合法資質。2015年6月29日,經營範圍由「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以津交港發〔2014〕59號批覆第二項批准內容為準,有效期限至2014年10月16日)」變更為「在港區內從事裝卸、倉儲業務經營[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經營許可證(津)港經證(ZC-543-03)號為準]」。
2015年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就是由於該公司的倉庫爆炸而造成。其安全文化的方針是:「更科學、更嚴謹、更規範,對生命負責」。同時,格外強調「安全」,並稱:「金錢再好,沒有生命美好,時間再緊,沒有安全要緊」 「安全不是萬能的,沒有安全卻是萬萬不能的」[5]。
天津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全名: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英語:Tianjin Dongjiang Port Rui Hai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td)成立於2011年11月28日,註冊於天津東疆保稅港區,註冊性質為私營公司,註冊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是天津口岸危險品貨物集裝箱業務的大型中轉、集散中心,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險貨物監裝場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單位。公司員 工72人(含實習員工)。該項目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北疆港區集裝箱物流中心,瑞海公司租用原屬天津愛蘭德物流有限公司堆場。目前的法人代表兼總經理為只峰[1][2][3];李亮為董事長,監事為陳雅佺,另有董事尚慶森、曹海軍和舒錚[3][2]。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3],公司共有兩位自然人股東,分別為李亮和舒錚[2][3]。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稱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於學偉和董社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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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編輯
2013年1月24日,瑞海公司取得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發放的《港口經營許可證》,該證准予瑞海公司「在港區從事倉儲業務經營」(危險貨物經營除外),有效期至2013年7月24日。在此期間,該公司未開展普通貨物經營。2013年1月24日,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經營範圍由「倉儲業務經營(危化品除外、港區內除外) 」變更為「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危化品除外)」;即變更後,瑞海公司可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以外的普通貨物倉儲業務。
2013年3月16日,該公司自行開工建設危險貨物堆場改造項目,並於當年8月底完工。
2013年4月8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批覆同意瑞海公司關於「開展8、9類危險貨物作業」的申請,有效期至2013年7月24日。5月18日,瑞海公司首次開展8、9類危險貨物經營和作業,屬於「邊建設邊運營」。7月11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批覆同意瑞海公司「從事2、3、4、5、6類危險貨物裝箱及運抵業務,暫不得從事儲存及拆箱業務」,有效期至2013年10月16日。但是,瑞海公司在當年6月4日即開始2、3、4、5、6類危險貨物經營和作業。兩項批覆到期後,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分別於2013年7月、10月同意瑞海公司危險貨物作業延期至2014年1月11 日。到期後,瑞海公司未申請延期,但仍繼續從事危險貨物經營業務。
2013年5月7日,天津海關批准瑞海公司設立運抵區,12月13日批准瑞海公司運抵區面積由3150平方米增加至5838平方米。
2014年1月12日至2014年4月15日,瑞海公司無許可證、無批覆從事危險貨物倉儲業務經營。
2014年4月16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出具審批表,同意瑞海公司危險貨物堆場自2014年4月16日至10月16日試運行。2014年5月4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批覆同意瑞海公司「在試運行期間從事港口倉儲業務經營」,儲存2、3、4、5、6、8、9類危險貨物,有效期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10月16日。2014年5月8日,工商登記的許可經營項目中才將危化品納入,變更後的經營範圍為「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以津交港發[2014]59號批覆第二項批准內容為準,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公司以經營危險化學品集裝箱拆箱、裝箱、中轉運輸、貨物申報、運抵配送及倉儲服務等業務為主,佔地面積46226.8平方米,由兩個危品庫房和中轉倉庫等組成[4]。到期後,瑞海公司未申請延期,但繼續從事危險貨物倉儲業務經營。
2014年10月17日至2015年6月22日,瑞海公司在無許可證、無批覆的情況下,從事危險貨物倉儲業務經營。
2015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由李亮變更為只峰,註冊資本由5000萬元增至1億元。
2015年5月27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對瑞海公司危險貨物堆場改造工程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2015年6月23日,瑞海公司取得了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核發的《港口經營許可證》及《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附證》。至此,瑞海公司正式取得在港口從事危險貨物倉儲業務經營和作業的合法資質。2015年6月29日,經營範圍由「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以津交港發〔2014〕59號批覆第二項批准內容為準,有效期限至2014年10月16日)」變更為「在港區內從事裝卸、倉儲業務經營[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經營許可證(津)港經證(ZC-543-03)號為準]」。
2015年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就是由於該公司的倉庫爆炸而造成。其安全文化的方針是:「更科學、更嚴謹、更規範,對生命負責」。同時,格外強調「安全」,並稱:「金錢再好,沒有生命美好,時間再緊,沒有安全要緊」 「安全不是萬能的,沒有安全卻是萬萬不能的」[5]。
倉庫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