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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20年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第5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易纲
2020年9月11日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行为,加强对非金融企业等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参照本办法确定监管政策标准,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以下类型:

(一)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

(二)信托公司。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四)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五)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六)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

本办法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是指金融控股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本办法将控股或实际控制统称为实质控制。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共同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三条 投资方直接或间接取得被投资方过半数有表决权股份的,即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计算表决权时应当综合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可转换工具、可执行认股权证、可执行期权等潜在表决权。

投资方未直接或间接取得被投资方过半数有表决权的股份,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

(一)投资方通过与其他投资方签订协议或其他安排,实质拥有被投资方过半数表决权。

(二)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投资方具有实际支配被投资方公司行为的权力。

(三)投资方有权任免被投资方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权力机构的过半数成员。

(四)投资方在被投资方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权力机构具有过半数表决权。

(五)其他属于实质控制的情形,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构成控制的情形。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方均有资格单独主导被投资方不同方面的决策、经营和管理等活动时,能够主导对被投资方回报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的一方,视为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

投资方在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时,应当书面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最终的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以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审查批准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按照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财政部负责制定金融控股公司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跨部门联合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金融机构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数据共享。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行为及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第二章 设立和许可

第六条 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及经认可的法人实质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一)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中含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的,或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少于5000亿元,但商业银行以外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总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

(二)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不含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总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

(三)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总规模未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但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如果企业集团内的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的比重达到或超过85%的,可申请专门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由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共同构成金融控股集团;也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同等条件,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直接申请成为金融控股公司,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的比重应当持续达到或超过85%。

第七条 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直接所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

(二)拟设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本办法规定。

(三)有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五)有能力为所控股金融机构持续补充资本。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非金融企业、自然人持有金融控股公司股权不足5%且对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金融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股权结构清晰,公司治理完善。

(二)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处于整改期间;不存在对所投资企业经营失败负有重大责任未逾三年的情形;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五年的情形。

(三)非金融企业不存在长期未实际开展业务、停业、破产清算、治理结构缺失、内部控制失效等影响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情形;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通过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取得金融控股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适用本条前述规定。

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市金融控股公司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该金融控股公司股份总额的5%。

第九条 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申请设立或投资入股成为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当在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同时,还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非金融企业应当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雄厚,投资金融机构动机纯正,已制定合理的投资金融业的商业计划,不盲目向金融业扩张,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

(三)非金融企业应当公司治理规范,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清晰,股东、受益所有人结构透明,管理能力达标,具有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四)非金融企业应当财务状况良好。成为主要股东的,应当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40%(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五)持有金融控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履行金融机构股东权利和义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该金融控股公司股份。

金融控股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经认可的法人的,应具备的条件另行规定。

第十条 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及经认可的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存在权属纠纷。

(二)曾经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股权。

(三)曾经虚假投资、循环注资金融机构,或在投资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时,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虚假材料行为。

(四)曾经投资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五)曾经投资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拒不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监管。

第十一条 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通过特定目的载体或委托他人持股等方式规避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二)关联方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不透明或存在权属纠纷,恶意开展关联交易,恶意使用关联关系。

(三)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或技术优势开展不正当竞争。

(四)操纵市场、扰乱金融秩序。

(五)五年内转让所持有的金融控股公司股份。

(六)其他可能对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二条 金融控股公司股东应当以合法自有资金投资金融控股公司,确保投资控股金融控股公司资金来源真实、可靠。

金融控股公司股东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以及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以合法自有资金投资控股金融机构,不得对金融机构进行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不得抽逃金融机构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合规性实施穿透管理,向上核查投资控股金融控股公司的资金来源,向下会同其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核查金融控股公司投资控股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

第十三条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依照金融机构管理。

本办法实施前已具备第六条情形的机构,拟申请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本办法实施后,拟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具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

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当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一)章程草案。

(二)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

(五)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经营方针和计划。

(七)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应当颁发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并由金融控股公司凭该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注册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名称应包含“金融控股”字样,未取得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或企业集团母公司申请作为金融控股公司时,发起人或控股股东应当就以下内容出具说明或承诺函:

(一)投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目的。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真实资本来源,金融控股公司投资控股金融机构的真实资金来源。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

(四)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一致行动人以及关联方。

(五)在金融控股公司设立之时,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六)金融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方相互之间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

(七)必要时向金融控股公司补充资本。

(八)必要时金融控股公司向所控股金融机构及时补充资本金。

(九)承诺遵守本办法规定。

以上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出具说明或承诺函。

第十五条 金融控股公司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二)修改公司章程。

(三)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投资控股其他金融机构。

(五)增加或减少对所控股金融机构持股或出资比例,导致金融控股公司实际控制权益变更或丧失的。

(六)金融控股公司分立、合并、终止或解散。

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上述事项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终止其业务活动,应当注销其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

第十六条 金融控股公司除对所控股的金融机构进行股权管理外,还可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所控股的金融机构进行流动性支持。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严格规范该资金使用,并不得为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支持。

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跨境投融资及外汇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投资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与金融业务相关的机构,但投资总额账面价值原则上不得超过金融控股公司净资产的15%。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公司治理与协同效应

第十八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具有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可识别,法人层级合理,与自身资本规模、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相适应。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存在的、股权结构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企业集团,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的期限内,降低组织架构复杂程度,简化法人层级。本办法实施后,新增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所控股金融机构法人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结构或法人层级发生变化时,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说明情况,对属于应当申请批准的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之间不得交叉持股。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不得再成为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但金融机构控股与其自身相同类型的或属业务延伸的金融机构,并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的除外。本办法实施前,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已经成为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的,鼓励其将股权转让至金融控股公司。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集团内的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不得交叉持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存在的企业集团,股权结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要求的,应当在提出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持股整改计划,明确所涉及的股份和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后实施,持股整改计划完成后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予以认定。

实施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持股整改计划时,企业集团内部的股权整合、划转、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等,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改制接收相关股权环节,涉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变更登记的,免收过户费;涉及金融控股公司成为金融机构股东需要重新进行股东资格核准的,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应当适用与金融控股公司相适应的股东资格条件,对于新设的金融控股公司,按监管程序豁免连续盈利要求。

第十九条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的投资主体,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参与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处置的投资主体,不受本条前款规定限制。

第二十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参与所控股机构的法人治理,促进所控股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金融控股公司不得滥用实质控制权,干预所控股机构的正常独立自主经营,损害所控股机构以及其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金融控股公司滥用实质控制权或采取不正当干预行为导致所控股机构发生损失的,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金融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控股公司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任职条件,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金融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可以兼任所控股机构的董事或监事,但不能兼任所控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控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二条 金融控股公司与其所控股机构之间、其所控股机构之间在开展业务协同,共享客户信息、销售团队、信息技术系统、运营后台、营业场所等资源时,不得损害客户权益,应当依法明确风险承担主体,防止风险责任不清、交叉传染及利益冲突。

第二十三条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在集团内部共享客户信息时,应当确保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并经客户书面授权或同意,防止客户信息被不当使用。

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机构在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时,应当尊重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四章 并表管理与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对纳入并表管理范围内所控股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和杠杆率等进行全面持续管控,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金融控股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的,应当对集团内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实行并表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不属于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机构,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纳入并表管理范围:

(一)具有业务同质性的各类被投资机构,其资产规模占金融控股公司并表资产规模的比例较小,但加总的业务和风险足以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足以对金融控股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

(三)通过境内外所控股机构、空壳公司及其他复杂股权设计成立的、有证据表明金融控股公司实质控制或对该机构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被投资机构。

属于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机构,但其股权被金融控股公司短期持有,不会对金融控股公司产生重大风险影响的,包括准备在一个会计年度之内出售或清盘、权益性资本在50%以上的,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后,可以不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并表管理范围。

以企业会计准则和资本监管规定等为基础进行并表管理,具体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以及集团整体的资本应当与资产规模和风险水平相适应,资本充足水平应当以并表管理为基础计算,持续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资本补充机制,当所控股金融机构资本不足时,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及时补充资本。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依法发行合格资本工具,保持金融控股集团整体资本充足。

第二十八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债务风险,保持债务规模和期限结构合理适当。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严格管理资产抵押、质押等行为,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逐步实现动态评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十九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与金融控股集团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复杂程度和声誉影响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覆盖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由地方政府依法批设或监管的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监测、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品牌等方面的管理,降低声誉风险事件对集团整体稳健性的负面影响。

第三十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要求所控股金融机构限期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督促所控股金融机构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所控股金融机构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第三十一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与服务实体经济相适应的金融控股集团风险偏好体系,明确集团在实现其战略目标过程中愿意并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确定风险管理目标,确定集团对各类风险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将风险管理要求嵌入集团经营管理流程和信息科技系统中,依据所控股金融机构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将各类风险指标和风险限额分配到所控股金融机构,建立超限额处置机制,及时监控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十二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在并表基础上管理集团风险集中与大额风险暴露。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大额风险暴露的管理政策和内控制度,实时监控大额风险暴露,建立大额风险暴露的预警报告制度,以及与风险限额相匹配的风险分散措施等。

集团风险集中与大额风险暴露是指集团并表后的资产组合对单个交易对手或一组有关联的交易对手、行业或地理区域、特定类别的产品等超过集团资本一定比例的风险集中暴露。

第三十三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统筹协调集团对同一企业(含企业集团)授信工作,提升集团信用风险防控水平。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主动掌握集团对同一企业融资情况,对融资余额较大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应当牵头建立集团内信息共享和联合授信机制,主要包括协调所控股机构共同收集汇总企业信息,识别隐性关联企业和实际控制人,联合设置企业融资风险预警线等。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20年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第5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易纲 2020年9月11日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行为,加强对非金融企业等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参照本办法确定监管政策标准,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以下类型:

(一)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

(二)信托公司。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四)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五)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六)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

本办法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是指金融控股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本办法将控股或实际控制统称为实质控制。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共同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三条 投资方直接或间接取得被投资方过半数有表决权股份的,即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计算表决权时应当综合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可转换工具、可执行认股权证、可执行期权等潜在表决权。

投资方未直接或间接取得被投资方过半数有表决权的股份,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

(一)投资方通过与其他投资方签订协议或其他安排,实质拥有被投资方过半数表决权。

(二)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投资方具有实际支配被投资方公司行为的权力。

(三)投资方有权任免被投资方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权力机构的过半数成员。

(四)投资方在被投资方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权力机构具有过半数表决权。

(五)其他属于实质控制的情形,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构成控制的情形。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方均有资格单独主导被投资方不同方面的决策、经营和管理等活动时,能够主导对被投资方回报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的一方,视为对被投资方形成实质控制。

投资方在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时,应当书面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最终的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以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审查批准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按照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财政部负责制定金融控股公司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跨部门联合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金融机构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数据共享。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行为及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第二章 设立和许可

第六条 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及经认可的法人实质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一)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中含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的,或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少于5000亿元,但商业银行以外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总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

(二)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不含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总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

(三)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总规模未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但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如果企业集团内的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的比重达到或超过85%的,可申请专门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由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共同构成金融控股集团;也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同等条件,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直接申请成为金融控股公司,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的比重应当持续达到或超过85%。

第七条 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直接所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

(二)拟设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本办法规定。

(三)有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五)有能力为所控股金融机构持续补充资本。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非金融企业、自然人持有金融控股公司股权不足5%且对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金融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股权结构清晰,公司治理完善。

(二)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处于整改期间;不存在对所投资企业经营失败负有重大责任未逾三年的情形;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五年的情形。

(三)非金融企业不存在长期未实际开展业务、停业、破产清算、治理结构缺失、内部控制失效等影响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情形;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通过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取得金融控股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适用本条前述规定。

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市金融控股公司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该金融控股公司股份总额的5%。

第九条 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申请设立或投资入股成为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当在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同时,还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非金融企业应当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雄厚,投资金融机构动机纯正,已制定合理的投资金融业的商业计划,不盲目向金融业扩张,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

(三)非金融企业应当公司治理规范,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清晰,股东、受益所有人结构透明,管理能力达标,具有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四)非金融企业应当财务状况良好。成为主要股东的,应当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40%(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五)持有金融控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履行金融机构股东权利和义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该金融控股公司股份。

金融控股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经认可的法人的,应具备的条件另行规定。

第十条 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及经认可的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存在权属纠纷。

(二)曾经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股权。

(三)曾经虚假投资、循环注资金融机构,或在投资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时,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虚假材料行为。

(四)曾经投资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五)曾经投资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拒不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监管。

第十一条 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通过特定目的载体或委托他人持股等方式规避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二)关联方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不透明或存在权属纠纷,恶意开展关联交易,恶意使用关联关系。

(三)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或技术优势开展不正当竞争。

(四)操纵市场、扰乱金融秩序。

(五)五年内转让所持有的金融控股公司股份。

(六)其他可能对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二条 金融控股公司股东应当以合法自有资金投资金融控股公司,确保投资控股金融控股公司资金来源真实、可靠。

金融控股公司股东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以及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以合法自有资金投资控股金融机构,不得对金融机构进行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不得抽逃金融机构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合规性实施穿透管理,向上核查投资控股金融控股公司的资金来源,向下会同其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核查金融控股公司投资控股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

第十三条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依照金融机构管理。

本办法实施前已具备第六条情形的机构,拟申请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本办法实施后,拟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具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

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当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一)章程草案。

(二)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

(五)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经营方针和计划。

(七)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应当颁发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并由金融控股公司凭该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注册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名称应包含“金融控股”字样,未取得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或企业集团母公司申请作为金融控股公司时,发起人或控股股东应当就以下内容出具说明或承诺函:

(一)投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目的。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真实资本来源,金融控股公司投资控股金融机构的真实资金来源。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

(四)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一致行动人以及关联方。

(五)在金融控股公司设立之时,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六)金融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方相互之间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

(七)必要时向金融控股公司补充资本。

(八)必要时金融控股公司向所控股金融机构及时补充资本金。

(九)承诺遵守本办法规定。

以上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出具说明或承诺函。

第十五条 金融控股公司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二)修改公司章程。

(三)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投资控股其他金融机构。

(五)增加或减少对所控股金融机构持股或出资比例,导致金融控股公司实际控制权益变更或丧失的。

(六)金融控股公司分立、合并、终止或解散。

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上述事项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终止其业务活动,应当注销其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

第十六条 金融控股公司除对所控股的金融机构进行股权管理外,还可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所控股的金融机构进行流动性支持。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严格规范该资金使用,并不得为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支持。

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跨境投融资及外汇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投资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与金融业务相关的机构,但投资总额账面价值原则上不得超过金融控股公司净资产的15%。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公司治理与协同效应

第十八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具有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可识别,法人层级合理,与自身资本规模、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相适应。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存在的、股权结构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企业集团,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的期限内,降低组织架构复杂程度,简化法人层级。本办法实施后,新增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所控股金融机构法人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结构或法人层级发生变化时,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说明情况,对属于应当申请批准的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之间不得交叉持股。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不得再成为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但金融机构控股与其自身相同类型的或属业务延伸的金融机构,并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的除外。本办法实施前,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已经成为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的,鼓励其将股权转让至金融控股公司。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集团内的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不得交叉持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存在的企业集团,股权结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要求的,应当在提出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持股整改计划,明确所涉及的股份和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后实施,持股整改计划完成后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予以认定。

实施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持股整改计划时,企业集团内部的股权整合、划转、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等,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改制接收相关股权环节,涉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变更登记的,免收过户费;涉及金融控股公司成为金融机构股东需要重新进行股东资格核准的,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应当适用与金融控股公司相适应的股东资格条件,对于新设的金融控股公司,按监管程序豁免连续盈利要求。

第十九条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的投资主体,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参与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处置的投资主体,不受本条前款规定限制。

第二十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参与所控股机构的法人治理,促进所控股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金融控股公司不得滥用实质控制权,干预所控股机构的正常独立自主经营,损害所控股机构以及其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金融控股公司滥用实质控制权或采取不正当干预行为导致所控股机构发生损失的,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金融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控股公司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任职条件,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金融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可以兼任所控股机构的董事或监事,但不能兼任所控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控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二条 金融控股公司与其所控股机构之间、其所控股机构之间在开展业务协同,共享客户信息、销售团队、信息技术系统、运营后台、营业场所等资源时,不得损害客户权益,应当依法明确风险承担主体,防止风险责任不清、交叉传染及利益冲突。

第二十三条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在集团内部共享客户信息时,应当确保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并经客户书面授权或同意,防止客户信息被不当使用。

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机构在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时,应当尊重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四章 并表管理与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对纳入并表管理范围内所控股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和杠杆率等进行全面持续管控,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金融控股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的,应当对集团内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实行并表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不属于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机构,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纳入并表管理范围:

(一)具有业务同质性的各类被投资机构,其资产规模占金融控股公司并表资产规模的比例较小,但加总的业务和风险足以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足以对金融控股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

(三)通过境内外所控股机构、空壳公司及其他复杂股权设计成立的、有证据表明金融控股公司实质控制或对该机构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被投资机构。

属于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机构,但其股权被金融控股公司短期持有,不会对金融控股公司产生重大风险影响的,包括准备在一个会计年度之内出售或清盘、权益性资本在50%以上的,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后,可以不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并表管理范围。

以企业会计准则和资本监管规定等为基础进行并表管理,具体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以及集团整体的资本应当与资产规模和风险水平相适应,资本充足水平应当以并表管理为基础计算,持续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资本补充机制,当所控股金融机构资本不足时,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及时补充资本。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依法发行合格资本工具,保持金融控股集团整体资本充足。

第二十八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债务风险,保持债务规模和期限结构合理适当。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严格管理资产抵押、质押等行为,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逐步实现动态评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十九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与金融控股集团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复杂程度和声誉影响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覆盖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由地方政府依法批设或监管的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监测、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品牌等方面的管理,降低声誉风险事件对集团整体稳健性的负面影响。

第三十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要求所控股金融机构限期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督促所控股金融机构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所控股金融机构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第三十一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与服务实体经济相适应的金融控股集团风险偏好体系,明确集团在实现其战略目标过程中愿意并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确定风险管理目标,确定集团对各类风险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将风险管理要求嵌入集团经营管理流程和信息科技系统中,依据所控股金融机构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将各类风险指标和风险限额分配到所控股金融机构,建立超限额处置机制,及时监控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十二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在并表基础上管理集团风险集中与大额风险暴露。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大额风险暴露的管理政策和内控制度,实时监控大额风险暴露,建立大额风险暴露的预警报告制度,以及与风险限额相匹配的风险分散措施等。

集团风险集中与大额风险暴露是指集团并表后的资产组合对单个交易对手或一组有关联的交易对手、行业或地理区域、特定类别的产品等超过集团资本一定比例的风险集中暴露。

第三十三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统筹协调集团对同一企业(含企业集团)授信工作,提升集团信用风险防控水平。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主动掌握集团对同一企业融资情况,对融资余额较大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应当牵头建立集团内信息共享和联合授信机制,主要包括协调所控股机构共同收集汇总企业信息,识别隐性关联企业和实际控制人,联合设置企业融资风险预警线等。

【鐵路總公司屬於哪個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铁路局是行政单位吗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英語:China State Railway Group Co., Ltd.),简称中国铁路(英語:China Railway),亦简称国铁集团,是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客货运输服务的中央管理国有企业[註 2],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7]。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8日,其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8]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现由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2022年時,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铁路里程超14萬公里,职工總數超200万人。

目录

沿革[编辑]

1949年10月1日,根据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撤销中央军委铁道部,设立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9]。铁道部成立初期设22个部、局、室、处,铁道部机关职工2034人[9]。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9]。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铁道部一度被造反派夺权。1967年1月28日,国务院决定成立铁道部临时业务监督小组,处理铁道部日常工作。同年5月31日,铁道部实施军管,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设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办事组[9]。

1970年6月,铁道部与交通部、邮电部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交通部内设政工组、运输组、办事组、计划基建组[9]。

1975年,经中央批准,恢复独立建制,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道部设办公室、运输局、机车车辆局、工电局、工业局、基建局、计划统计局、物资局、财务局、人事局、公安局、外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共14个内设机构[9]。1982年底,铁道部内设机构扩编为21个,即办公厅和18个局、3个办公室。

1983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移交铁道部,转为企业编制[9]。198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保留铁道部,将铁道部内设机构调整为24个,即办公厅、11个司、6个局、6个政工机构和老干部局[9]。同时由监察部、审计署派驻监察、审计机构[9]。

1993年,国务院决定将铁道部内设机构缩减为22个,部机关设置办公厅、10个司、6个局、5个政工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局[9]。1998年,国务院宣布逐步实施铁路政企分开,明确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9]。铁道部内设机构精简为16个,即办公厅、9个司、2个局、4个政工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局[9]。

2012年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建议国务院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提及:(一)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二)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10]。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11]。同日,国务院批复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函〔2013〕47号),注册资金10360亿元人民币,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新公司,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权益作为新公司的国有资本[8]。同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成立,以财政部为出资人,原铁道部部长盛光祖正式被任命为首任总经理兼党组书记[12]。

2013年3月17日,原铁道部大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牌子被摘下,“中国铁路总公司”牌子挂出于同处[13]。盛光祖任首任总经理兼党组书记[12]。

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设办公厅(党组办公室)、改革与法律部、计划统计部、财务部、科技管理部、人事部(党组组织部)、劳动和卫生部、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资本运营和开发部、物资管理部、信息化部、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审计和考核局、宣传部、监察局(党组纪检组)、运输局(设综合部、营运部、调度部、机务部、车辆部、供电部、工务部、电务部、价格管理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铁道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21个内设机构。

2017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始实施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根据铁总的计划,2017年11月底前,各铁路局依法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15]。

2018年12月5日,据原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告显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新名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工商登记核准[16]。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将铁路公安、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双重领导调整为公安部领导[17]。2019年2月27日,根据《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公安部十局),撤销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系统不再实行双重领导,铁路公安队伍由公安部垂直管理领导[18]。

2019年1月2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召开工作会议,会上透露铁总将加快推动股份制改造[19]。

2019年6月18日,改制后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为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20]。

2020年8月3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原由国铁集团(文件中仍称铁路总公司)主管的中国蒸汽机车协会、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地方铁路协会与国铁集团分离,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剥离行政职能,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取消对行业协会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依章程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1][22]。

职责[编辑]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责[13]。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下列职责[8]: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英語:China State Railway Group Co., Ltd.),简称中国铁路(英語:China Railway),亦简称国铁集团,是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客货运输服务的中央管理国有企业[註 2],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7]。

國務院

中共中央

中央军委

测绘机构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8日,其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8]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现由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2022年時,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铁路里程超14萬公里,职工總數超200万人。

目录

沿革编辑

1949年10月1日,根据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撤销中央军委铁道部,设立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9]。铁道部成立初期设22个部、局、室、处,铁道部机关职工2034人[9]。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9]。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铁道部一度被造反派夺权。1967年1月28日,国务院决定成立铁道部临时业务监督小组,处理铁道部日常工作。同年5月31日,铁道部实施军管,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设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办事组[9]。

1970年6月,铁道部与交通部、邮电部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交通部内设政工组、运输组、办事组、计划基建组[9]。

1975年,经中央批准,恢复独立建制,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道部设办公室、运输局、机车车辆局、工电局、工业局、基建局、计划统计局、物资局、财务局、人事局、公安局、外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共14个内设机构[9]。1982年底,铁道部内设机构扩编为21个,即办公厅和18个局、3个办公室。

1983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移交铁道部,转为企业编制[9]。198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保留铁道部,将铁道部内设机构调整为24个,即办公厅、11个司、6个局、6个政工机构和老干部局[9]。同时由监察部、审计署派驻监察、审计机构[9]。

1993年,国务院决定将铁道部内设机构缩减为22个,部机关设置办公厅、10个司、6个局、5个政工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局[9]。1998年,国务院宣布逐步实施铁路政企分开,明确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9]。铁道部内设机构精简为16个,即办公厅、9个司、2个局、4个政工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局[9]。

2012年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建议国务院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提及:(一)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二)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10]。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11]。同日,国务院批复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函〔2013〕47号),注册资金10360亿元人民币,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新公司,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权益作为新公司的国有资本[8]。同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成立,以财政部为出资人,原铁道部部长盛光祖正式被任命为首任总经理兼党组书记[12]。

2013年3月17日,原铁道部大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牌子被摘下,“中国铁路总公司”牌子挂出于同处[13]。盛光祖任首任总经理兼党组书记[12]。

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设办公厅(党组办公室)、改革与法律部、计划统计部、财务部、科技管理部、人事部(党组组织部)、劳动和卫生部、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资本运营和开发部、物资管理部、信息化部、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审计和考核局、宣传部、监察局(党组纪检组)、运输局(设综合部、营运部、调度部、机务部、车辆部、供电部、工务部、电务部、价格管理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铁道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21个内设机构。

2017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始实施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根据铁总的计划,2017年11月底前,各铁路局依法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15]。

2018年12月5日,据原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告显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新名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工商登记核准[16]。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将铁路公安、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双重领导调整为公安部领导[17]。2019年2月27日,根据《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公安部十局),撤销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系统不再实行双重领导,铁路公安队伍由公安部垂直管理领导[18]。

2019年1月2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召开工作会议,会上透露铁总将加快推动股份制改造[19]。

2019年6月18日,改制后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为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20]。

2020年8月3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原由国铁集团(文件中仍称铁路总公司)主管的中国蒸汽机车协会、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地方铁路协会与国铁集团分离,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剥离行政职能,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取消对行业协会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依章程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1][22]。

职责编辑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责[13]。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下列职责[8]:

机构设置编辑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英語:China State Railway Group Co., Ltd.),簡稱中國鐵路(英語:China Railway),亦簡稱國鐵集團,是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客貨運輸服務的中央管理國有企業[註 2],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國有獨資企業,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7]。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6月18日,其前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8]及中國鐵路總公司。現由國家鐵路局依法對公司進行行業監管。2022年時,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管轄鐵路里程超14萬公里,職工總數超200萬人。

目次

沿革[編輯]

1949年10月1日,根據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撤銷中央軍委鐵道部,設立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9]。鐵道部成立初期設22個部、局、室、處,鐵道部機關職工2034人[9]。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9]。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鐵道部一度被造反派奪權。1967年1月28日,國務院決定成立鐵道部臨時業務監督小組,處理鐵道部日常工作。同年5月31日,鐵道部實施軍管,鐵道部軍事管制委員會設政工組、生產組、後勤組、辦事組[9]。

1970年6月,鐵道部與交通部、郵電部合併成立新的交通部,交通部內設政工組、運輸組、辦事組、計劃基建組[9]。

1975年,經中央批准,恢復獨立建制,重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鐵道部設辦公室、運輸局、機車車輛局、工電局、工業局、基建局、計劃統計局、物資局、財務局、人事局、公安局、外事局、安全監察委員會、科技委員會共14個內設機構[9]。1982年底,鐵道部內設機構擴編為21個,即辦公廳和18個局、3個辦公室。

1983年10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移交鐵道部,轉為企業編制[9]。1988年,在國務院機構改革中,保留鐵道部,將鐵道部內設機構調整為24個,即辦公廳、11個司、6個局、6個政工機構和老幹部局[9]。同時由監察部、審計署派駐監察、審計機構[9]。

1993年,國務院決定將鐵道部內設機構縮減為22個,部機關設置辦公廳、10個司、6個局、5個政工機構和離退休幹部局[9]。1998年,國務院宣佈逐步實施鐵路政企分開,明確界定政府管理職能、社會管理職能、企業管理職能[9]。鐵道部內設機構精簡為16個,即辦公廳、9個司、2個局、4個政工機構和離退休幹部局[9]。

2012年3月10日,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建議國務院將《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該方案提及:(一)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二)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不再保留鐵道部[10]。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11]。同日,國務院批覆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函〔2013〕47號),註冊資金10360億元人民幣,原鐵道部相關資產、負債和人員劃入新公司,原鐵道部對所屬18個鐵路局(含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青藏鐵路公司)、3個專業運輸公司及其他企業權益作為新公司的國有資本[8]。同日,中國鐵路總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成立,以財政部為出資人,原鐵道部部長盛光祖正式被任命為首任總經理兼黨組書記[12]。

2013年3月17日,原鐵道部大門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牌子被摘下,「中國鐵路總公司」牌子掛出於同處[13]。盛光祖任首任總經理兼黨組書記[12]。

改革後,中國鐵路總公司設辦公廳(黨組辦公室)、改革與法律部、計劃統計部、財務部、科技管理部、人事部(黨組組織部)、勞動和衛生部、國際合作部(港澳台辦公室)、資本運營和開發部、物資管理部、信息化部、建設管理部、安全監督管理局、審計和考核局、宣傳部、監察局(黨組紀檢組)、運輸局(設綜合部、營運部、調度部、機務部、車輛部、供電部、工務部、電務部、價格管理部)、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全國鐵道委員會、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等21個內設機構。

2017年,中國鐵路總公司開始實施鐵路局公司制改革。根據鐵總的計劃,2017年11月底前,各鐵路局依法組建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成工商變更登記;2017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體制機制運行[15]。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行業公安機關管理體制調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將鐵路公安、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雙重領導調整為公安部領導[17]。2019年2月27日,根據《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組建公安部鐵路公安局(公安部十局),撤銷鐵路公安局,鐵路公安系統不再實行雙重領導,鐵路公安隊伍由公安部垂直管理領導[18]。

2019年1月2日,中國鐵路總公司召開工作會議,會上透露鐵總將加快推動股份制改造[19]。

2019年6月18日,改制後的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為國有獨資企業,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20]。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原由國鐵集團(文件中仍稱鐵路總公司)主管的中國蒸汽機車協會、中國鐵道企業管理協會、中國鐵道工程建設協會、中國地方鐵路協會與國鐵集團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行業協會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依法依章程自主招聘工作人員[21][22]。

職責[編輯]

原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原鐵道部的企業職責[13]。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下列職責[8]: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英語:China State Railway Group Co., Ltd.),簡稱中國鐵路(英語:China Railway),亦簡稱國鐵集團,是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客貨運輸服務的中央管理國有企業[註 2],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國有獨資企業,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7]。

國務院

中共中央

中央軍委

測繪機構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6月18日,其前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8]及中國鐵路總公司。現由國家鐵路局依法對公司進行行業監管。2022年時,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管轄鐵路里程超14萬公里,職工總數超200萬人。

目次

沿革編輯

1949年10月1日,根據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撤銷中央軍委鐵道部,設立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9]。鐵道部成立初期設22個部、局、室、處,鐵道部機關職工2034人[9]。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9]。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鐵道部一度被造反派奪權。1967年1月28日,國務院決定成立鐵道部臨時業務監督小組,處理鐵道部日常工作。同年5月31日,鐵道部實施軍管,鐵道部軍事管制委員會設政工組、生產組、後勤組、辦事組[9]。

1970年6月,鐵道部與交通部、郵電部合併成立新的交通部,交通部內設政工組、運輸組、辦事組、計劃基建組[9]。

1975年,經中央批准,恢復獨立建制,重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鐵道部設辦公室、運輸局、機車車輛局、工電局、工業局、基建局、計劃統計局、物資局、財務局、人事局、公安局、外事局、安全監察委員會、科技委員會共14個內設機構[9]。1982年底,鐵道部內設機構擴編為21個,即辦公廳和18個局、3個辦公室。

1983年10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移交鐵道部,轉為企業編制[9]。1988年,在國務院機構改革中,保留鐵道部,將鐵道部內設機構調整為24個,即辦公廳、11個司、6個局、6個政工機構和老幹部局[9]。同時由監察部、審計署派駐監察、審計機構[9]。

1993年,國務院決定將鐵道部內設機構縮減為22個,部機關設置辦公廳、10個司、6個局、5個政工機構和離退休幹部局[9]。1998年,國務院宣佈逐步實施鐵路政企分開,明確界定政府管理職能、社會管理職能、企業管理職能[9]。鐵道部內設機構精簡為16個,即辦公廳、9個司、2個局、4個政工機構和離退休幹部局[9]。

2012年3月10日,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建議國務院將《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該方案提及:(一)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二)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不再保留鐵道部[10]。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11]。同日,國務院批覆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函〔2013〕47號),註冊資金10360億元人民幣,原鐵道部相關資產、負債和人員劃入新公司,原鐵道部對所屬18個鐵路局(含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青藏鐵路公司)、3個專業運輸公司及其他企業權益作為新公司的國有資本[8]。同日,中國鐵路總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成立,以財政部為出資人,原鐵道部部長盛光祖正式被任命為首任總經理兼黨組書記[12]。

2013年3月17日,原鐵道部大門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牌子被摘下,「中國鐵路總公司」牌子掛出於同處[13]。盛光祖任首任總經理兼黨組書記[12]。

改革後,中國鐵路總公司設辦公廳(黨組辦公室)、改革與法律部、計劃統計部、財務部、科技管理部、人事部(黨組組織部)、勞動和衛生部、國際合作部(港澳台辦公室)、資本運營和開發部、物資管理部、信息化部、建設管理部、安全監督管理局、審計和考核局、宣傳部、監察局(黨組紀檢組)、運輸局(設綜合部、營運部、調度部、機務部、車輛部、供電部、工務部、電務部、價格管理部)、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全國鐵道委員會、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等21個內設機構。

2017年,中國鐵路總公司開始實施鐵路局公司制改革。根據鐵總的計劃,2017年11月底前,各鐵路局依法組建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成工商變更登記;2017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體制機制運行[15]。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行業公安機關管理體制調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將鐵路公安、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雙重領導調整為公安部領導[17]。2019年2月27日,根據《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組建公安部鐵路公安局(公安部十局),撤銷鐵路公安局,鐵路公安系統不再實行雙重領導,鐵路公安隊伍由公安部垂直管理領導[18]。

2019年1月2日,中國鐵路總公司召開工作會議,會上透露鐵總將加快推動股份制改造[19]。

2019年6月18日,改制後的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為國有獨資企業,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20]。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原由國鐵集團(文件中仍稱鐵路總公司)主管的中國蒸汽機車協會、中國鐵道企業管理協會、中國鐵道工程建設協會、中國地方鐵路協會與國鐵集團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行業協會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依法依章程自主招聘工作人員[21][22]。

職責編輯

原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原鐵道部的企業職責[13]。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下列職責[8]:

機構設置編輯

根據有關規定,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設置(控股)下列單位:

【中投集團公司董事長】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是经中國國務院批准设立的国有大型投资公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2]。

中投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在北京成立。筹备期间被称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该公司的资金将来源于中国的国家外汇储备;成立初期的注册资本金为2000亿美元,是全球最大主权财富基金之一。据媒体透露,公司将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商业化运作的模式;目前业务以境外金融组合产品的投资为主,并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争取长期投资收益最大化[3]。

目录

歷史[编辑]

自改革开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储备已高达1.2万亿美元[4]。2007年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研究将成立专门机构来经营管理部分外汇储备;“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呼之欲出。

同年3月16日,由国务院副秘书长楼继伟牵头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筹备组,召开了第一次筹备会。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季度货币政策报告,建议组建市场化运作的政府外汇投资机构。

6月27日,国务院提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的议案;这笔资金将作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投资来源。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决议》,批准设立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并授权财政部发行1.55万亿人民币特别国债的议案[5]。按照当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这一特别国债数额相当于约2000亿美元,成为中投公司的资金来源。唯每天需支付特別國債利息及營運費用約3億。

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被整合并入新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

2010年11月7日,在香港註冊登記、設立全資子公司中投香港。2011年委任前中大校長劉遵義為CICI(HK)主席。11月3日中投國際(香港)的高級管理人員已經就職,並委任樊功生為中投香港總經理。

2012年2月1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已向中投注資500億美元(約3900億港元),資金已直接注入中投旗下香港分枝中投國際。3月27日中國中投證券拓展香港市場,成立中投證券(香港),主攻證券經紀及資產管理業務,未來亦會進軍期貨及融資市場,董事總經理馬惠明稱,目前期貨正待證監批覆,料最快三至四個月可掛牌。

11月1日,中投透過旗下香港的中投國際以4.5億英鎊,相當於56.32億港元,購買英國希斯路機場控股公司FGP Topco10%的權益。這是繼今年初中投國際收購英國泰晤士水務8.68%股權後,於英國另一項投資。

11月9日,俄羅斯鉀肥公司UralKali的大股東Suleiman Kerimov為首人士,向中投子公司和俄羅斯外貿銀行(VTB)出售一批2014年到期可換股債券,該批債券日後轉股後相當於該鉀肥公司14.5%股權。未來中投公司將持有其中12.5%的權益,VTB則佔2%股權。交易的作價未有公布,但若以Uralkali現市值計,12.5%股權的市值約32億美元(約250億港元)。

2013年2月14日,中投斥逾1億美元(約7.8億港元)購莫斯科交易所上市發行的新股,涉約20%至25%股權。莫斯科交易所招股價每股介乎55至63盧布(約14至16港元),市值最多65億美元(約507億港元)。

2015年7月27日,中投第三間子公司中投海外直接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投海外),已於7月27日正式成立,獲財政部注資1000億美元,

公司领导[编辑]

中投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的构成,其中3名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1名职工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另外,公司还有一个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的“七人管理委员会”(也称“七人小组”),“七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以及日常经营管理[6]。

作为主权财富基金,我们的宗旨是实现国家外汇资金多元化投资,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以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

公司治理

中投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了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

投资管理

中投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基于经济和财务目的,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作为负责任的财务投资人,我们严格遵守本国和投资接受国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资讯中心

作为大型的机构投资者,我们主动、适时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在保护自身合理商业利益的同时,认真履行对《圣地亚哥原则》的承诺,推动公司发展成为受人尊重的国际一流主权财富基金。

职业发展

人才始终是我们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我们鼓励专业提升和职业发展,诚邀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英才加入,将智慧、热情和创造力带到中投公司,并通过富有挑战的地域拓展机会和投资管理机会完善个人职业生涯。

首页 > 公司治理 > 董事会

公司治理

中投公司董事会行使《公司法》和《中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审核和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确定公司需向股东报告的重大事项;制定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或授权批准设立内部管理机构等。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董事构成。

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

执行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包括公司基本制度建设、运行机制构建与完善、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董事会成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南宁分行、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行长;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南宁分行、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行长;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董事,中信资源及中信信托董事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中信集团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投海外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董事,中信资源及中信信托董事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中信集团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投海外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1964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山东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1964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山东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作为主权财富基金,我们的宗旨是实现国家外汇资金多元化投资,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以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

公司治理

中投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了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

投资管理

中投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基于经济和财务目的,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作为负责任的财务投资人,我们严格遵守本国和投资接受国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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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始终是我们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我们鼓励专业提升和职业发展,诚邀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英才加入,将智慧、热情和创造力带到中投公司,并通过富有挑战的地域拓展机会和投资管理机会完善个人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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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中投公司董事会行使《公司法》和《中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审核和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确定公司需向股东报告的重大事项;制定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或授权批准设立内部管理机构等。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董事构成。

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

执行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包括公司基本制度建设、运行机制构建与完善、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董事会成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南宁分行、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行长;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南宁分行、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行长;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董事,中信资源及中信信托董事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中信集团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投海外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董事,中信资源及中信信托董事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中信集团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投海外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1964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山东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1964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山东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作为主权财富基金,我们的宗旨是实现国家外汇资金多元化投资,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以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

公司治理

中投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了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

投资管理

中投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基于经济和财务目的,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作为负责任的财务投资人,我们严格遵守本国和投资接受国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资讯中心

作为大型的机构投资者,我们主动、适时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在保护自身合理商业利益的同时,认真履行对《圣地亚哥原则》的承诺,推动公司发展成为受人尊重的国际一流主权财富基金。

职业发展

人才始终是我们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我们鼓励专业提升和职业发展,诚邀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英才加入,将智慧、热情和创造力带到中投公司,并通过富有挑战的地域拓展机会和投资管理机会完善个人职业生涯。

首页 > 公司治理 > 领导层及执行委员会


公司治理

中投公司执委会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包括基本制度建设、运行机制构建与完善、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努力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主权财富基金治理体系,优化投资决策制度和激励相容运行机制,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机构投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领导层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南宁分行、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行长;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南宁分行、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行长;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


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董事,中信资源及中信信托董事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中信集团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投海外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


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董事,中信资源及中信信托董事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中信集团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投海外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1964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山东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1964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山东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副首席投资官


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宏观体制司副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副司长,中投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总监,首席风险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副首席投资官。


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宏观体制司副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副司长,中投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总监,首席风险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副首席投资官。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副首席投资官


196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战略发展委委员、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执行院长(兼)、创新业务监管部主任、国际合作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副首席投资官。


196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战略发展委委员、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执行院长(兼)、创新业务监管部主任、国际合作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副首席投资官。

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投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196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兼财务总监、苏州分行行长、上海市分行行长兼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副总裁,中国银行首席风险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投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196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兼财务总监、苏州分行行长、上海市分行行长兼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副总裁,中国银行首席风险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投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总经理兼首席策略官


196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中央汇金公司派驻中国工商银行董事兼中央汇金公司研究与法律部主任,中投公司资产配置与战略研究部总监兼中央汇金公司非银行部主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兼非银行部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主任,中投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兼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中投公司首席风险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策略官。


196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中央汇金公司派驻中国工商银行董事兼中央汇金公司研究与法律部主任,中投公司资产配置与战略研究部总监兼中央汇金公司非银行部主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兼非银行部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主任,中投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兼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中投公司首席风险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策略官。

【鐵路總公司巡視組電話】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工作动员会 |完整版 |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全部进驻 |

中央第八巡視組副組長李雪勤、張鬆濤、王志明及巡視組全體成員,被巡視單位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會議,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寧延令同志指出,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每輪巡視情況匯報,習近平總書記每次都發表重要講話,為巡視工作發展指明了方向,明確了巡視工作定位,提出了中央巡視工作方針。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決貫徹中央要求,與時俱進改進巡視工作,不斷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取得明顯成效。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已完成對92個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巡視,實現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全覆蓋。實踐証明,巡視工作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平台,是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寧延令同志指出,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治,要害在嚴。管黨治黨,紀律建設是治本之策。要堅持依法治國、依規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起來、立起來,確保全面從嚴治黨任務真正得到落實。根據中央要求,巡視組將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圍繞“四個著力”方面的突出專項問題開展監督檢查,特別是深入檢查被巡視黨組織是不是履行了黨章規定的職責、擔負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不是貫徹了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是不是執行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體現了對黨忠誠﹔是不是存在權力尋租等腐敗問題。工作中,將緊密聯系單位實際,不求面面俱到,突出專項重點,緊盯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對共性問題,透過現象看本質,“窺一斑見全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意見建議,劍指問題倒逼改革,促進加強黨的建設、完善體制機制,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參考。

寧延令同志強調,國有企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支柱,也是黨執政的重要基礎,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堅定不移把國企做強做優做大,最根本的是加強黨的領導,隻能加強、不能削弱﹔最關鍵的是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在深化改革中加強黨的領導,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把加強國企黨的建設作為頭等大事抓緊抓實抓好,堅決落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要嚴明黨的紀律,嚴肅查處腐敗和違紀問題,堅決為改革清除毒瘤、掃除障礙。要堅決推進國企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內部管理,通過改革,把制度的籬笆扎得更緊、把制度的執行抓得更嚴,防止因監管不力、改革不到位導致新的國有資產流失。

黎曉宏同志強調,開展專項巡視是黨中央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重大創新舉措,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巡視全覆蓋的客觀要求,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現實要求。做好這次專項巡視工作,是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與中央巡視組的共同政治責任。中國鐵路總公司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正確認識,端正態度,敢於直面問題,切實增強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反映情況和問題,充分信任、支持、配合、監督巡視組工作,確保巡視工作順利開展。要以巡視為契機,自覺踐行“三嚴三實”和“忠誠干淨擔當”要求,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嚴格履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賦予的職責,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切實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肌體健康,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中央第八巡視組副組長李雪勤、張鬆濤、王志明及巡視組全體成員,被巡視單位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會議,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寧延令同志指出,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每輪巡視情況匯報,習近平總書記每次都發表重要講話,為巡視工作發展指明了方向,明確了巡視工作定位,提出了中央巡視工作方針。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決貫徹中央要求,與時俱進改進巡視工作,不斷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取得明顯成效。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已完成對92個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巡視,實現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全覆蓋。實踐証明,巡視工作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平台,是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寧延令同志指出,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治,要害在嚴。管黨治黨,紀律建設是治本之策。要堅持依法治國、依規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起來、立起來,確保全面從嚴治黨任務真正得到落實。根據中央要求,巡視組將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圍繞“四個著力”方面的突出專項問題開展監督檢查,特別是深入檢查被巡視黨組織是不是履行了黨章規定的職責、擔負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不是貫徹了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是不是執行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體現了對黨忠誠﹔是不是存在權力尋租等腐敗問題。工作中,將緊密聯系單位實際,不求面面俱到,突出專項重點,緊盯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對共性問題,透過現象看本質,“窺一斑見全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意見建議,劍指問題倒逼改革,促進加強黨的建設、完善體制機制,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參考。

寧延令同志強調,國有企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支柱,也是黨執政的重要基礎,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堅定不移把國企做強做優做大,最根本的是加強黨的領導,隻能加強、不能削弱﹔最關鍵的是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在深化改革中加強黨的領導,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把加強國企黨的建設作為頭等大事抓緊抓實抓好,堅決落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要嚴明黨的紀律,嚴肅查處腐敗和違紀問題,堅決為改革清除毒瘤、掃除障礙。要堅決推進國企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內部管理,通過改革,把制度的籬笆扎得更緊、把制度的執行抓得更嚴,防止因監管不力、改革不到位導致新的國有資產流失。

黎曉宏同志強調,開展專項巡視是黨中央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重大創新舉措,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巡視全覆蓋的客觀要求,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現實要求。做好這次專項巡視工作,是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與中央巡視組的共同政治責任。中國鐵路總公司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正確認識,端正態度,敢於直面問題,切實增強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反映情況和問題,充分信任、支持、配合、監督巡視組工作,確保巡視工作順利開展。要以巡視為契機,自覺踐行“三嚴三實”和“忠誠干淨擔當”要求,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嚴格履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賦予的職責,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切實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肌體健康,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鐵路總公司大股東】中國中鐵 |港鐵公司 |大秦铁路十大股东一览 |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部位於香港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港鐵總部大樓及國際金融中心二期若干樓層(包括45樓董事局主席辦公室),主要業務是在香港經營壟斷型的綜合鐵路網絡——港鐵,當中包括由其建造及擁有的系統及服務經營權下的九廣鐵路公司系統。

目录

歷任首長[编辑]

簡介[编辑]

「地下鐵路公司」於1975年根據《地下鐵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270章)成立,法定資本為20億港元[1],作為一家法定法團在香港建造及經營一個集體運輸鐵路系統,並由財政司法團以信託形式代表當時的香港政府全資擁有,而且採取審慎商業原則運作,配合本地的公共交通運輸需求。於1979年,地下鐵路首段落成啟用。政府在1981至1995年期間多次增加該公司的法定資本至327億港元[1]使地下鐵路公司可應用資本以興建包括機場鐵路在內的鐵路。而其他行車綫相繼於1982年及1986年啟用。截至1997年3月31日止,經財務委員會批准,已向地下鐵路公司注資合共約321億港元[1]。1998年,一條特別為香港國際機場而建造的鐵路機場快綫落成啟用。

1999年3月3日,財政司司長曾蔭權的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宣布,香港特區政府建議將地下鐵路公司私有化:財政司司長法團代表政府在2000年6月公開招股,出售地下鐵路公司23%的股份;地下鐵路公司成為「地鐵有限公司」,並於2000年10月5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2000年11月1日,財政司司長法團(政府)根據授予最初股份發售包銷商的超額配股權,完成出售額外1.5億股地鐵公司股份;政府現持有4,434,552,207股股份、佔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5.09%,政府雖然仍為大股東,但該次公開招股向香港市民等投資者出售了近10億股份,地鐵公司成為香港上市公司中股票持有人最多的公司[2]。政府承諾會由上市日起計最少20年內維持為地鐵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並繼續在法律及實益上持有不少於地鐵有限公司普通股本的50%及持有不少於地鐵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權的50%。[1]上市後,地鐵公司的盈餘持續增長。

港鐵公司成立初期已經與地產發展商合作,在車站與車廠上蓋及周邊從事住宅及商業物業發展及銷售;而且擁有一個投資物業組合作長期投資,並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其發展的沿綫物業及物業管理業務於2000年代持續發展。較知名的香港物業業務包括:君臨天下、凱旋門、日出康城等住宅項目,及圓方、國際金融中心一、二期/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環球貿易廣場(已連同管理權售予合作發展商新鴻基地產)等商業項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港鐵公司管理住宅單位數目86,162個單位和管理商用及寫字樓面積744,725平方米。2007年,地鐵公司錄得151億港元盈利,比1997年的2.78億港元為高。

隨著業務持續發展,港鐵公司亦從有關鐵路的其他業務中賺取收入,包括經營廣告服務、車站小商店租賃及提供電訊服務;而且亦積極在香港以外跟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鐵路顧問服務,興建及營運倫敦地上鐵、深圳地鐵、北京地鐵等城市的鐵路系統。近年,港鐵更成為「國際都市鐵路聯會(CoME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創會會員之一[3][4],及成為「國際公共交通聯合會(UITP)(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會員之一[5][6]。2008年8月,港鐵公司成為唯一提供「北京奧運馬術比賽鐵路運輸服務」的交通運輸機構[7]。在電子票務方面,港鐵公司成立了附屬公司「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從事智能卡系統的營運,港鐵及其他主要交通營運商均利用八達通系統收取大部份車費,八達通卡公司更將其業務拓展至非運輸行業。

港鐵公司不但在公共交通系統企業中以擁有龐大盈利而聞名於世[8],在2008年度,其經營利潤增長57.7%至93.25億港元[9],是歷年最多。翌年,港鐵更在《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強(Forbes Global 2000(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排行榜中再次進入全球850強,較2008年前進91席,名列第721位,在多家上榜的香港企業中,排名第13,位列運輸企業第2名[10];而且在英國《金融時報》公佈的2009年全球市值500強企業排行榜(FT Global 500(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港鐵公司在全球企業排名中佔第367位,在全球旅遊休閒行業排名第4[11]。同時,港鐵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中的總市值超過1,500億港元,成為總市值最大的基建類公司[12]。目前為止,港鐵公司一直維持超過50%之一的營運盈餘,得以收回投資資本,令其成為全球少數能在營運公共交通系統中有盈利的公司,而且是世界唯一不再需要依賴政府補貼(如鐵路上蓋物業等)營運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商[13]。2008年,港鐵在香港的專利公共交通工具市場佔有率為42.7%[9]。2013年,港鐵在香港的專利公共交通工具市場佔有率為46.9%[14]。

年表[编辑]

香港鐵路業務[编辑]

港鐵公司目前在香港經營主要以鐵路為基礎的運輸系統──綜合港鐵系統[註 4][24],包括由九條本地城市軌道路綫組成的港鐵系統[註 5]及過境服務、高速的機場快綫和輕鐵系統。整個系統總長約230.9公里,有93個車站和68個輕鐵站[24]。綜合港鐵系統[註 4][24]是全球最繁忙的鐵路系統之一。港鐵公司亦提供前往中國大陸(北京、上海和廣東省)的城際客運服務,以及為乘客提供本地接駁巴士服務。

港鐵系統於香港運作,由觀塘綫、荃灣綫、港島綫、東涌綫、將軍澳綫、東鐵綫、屯馬綫、迪士尼綫及南港島綫共9條港鐵路綫組成,總長度超過285.0公里,共有98個車站,當中有4個車站和輕鐵系統連接、1個車站和纜車系統連接、3個車站和機場鐵路系統連接。

港鐵在大部份日子提供每日約19小時的服務,其中東鐵綫及屯馬綫為19.5小時,大約由香港時間上午5時28分至翌日凌晨1時30分(若適逢大節日,則會通宵服務)。於早上繁忙時間,港島綫的列車班次最短可達120秒一班,載客量最多的港鐵伊藤忠近畿川崎列車,每小時載客量可達120,000人次。港鐵列車數目由地下鐵路公司成立時的140卡車廂,增加至1863卡。

輕鐵系統(亦稱為西北鐵路)於1988年9月18日投入運作,長36.2公里,雙軌行車,設有68個車站,當中有4個車站可轉乘屯馬綫。輕鐵系統於新界西北部的屯門、元朗及天水圍等地區運行。輕鐵是一個地區集體運輸系統,其使用的車輛與在公共道路上的路軌行走的電車相若。輕鐵是新界西北的綜合運輸系統的一部分,為屯馬綫提供接駁服務。港鐵公司現時共有140部輕鐵車輛[註 6],每部可載客200餘人。近年,輕鐵的行車正點率及票務設施正常操作率均有99%以上。

輕鐵於2011年底錄得每日平均45萬人次的乘客量,是全球最繁忙的輕鐵系統之一。

機場快綫連接中西區中環的香港站,與離島區赤鱲角亞洲國際博覽館的博覽館站之間,屬於機場聯絡軌道系統。此綫連接了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以特快形式運行,故得此名。

港鐵公司負責以東鐵綫營運羅湖及落馬洲至紅磡的香港及過境客運服務。同時,港鐵公司亦以雙層「Ktt」列車(「廣九直通車」)營運往返中國廣州的城際客運服務,讓中國鐵路公司營運來往香港和內地六個城市之間的直通車,這些城市分別為東莞、廣州、佛山、肇慶、北京及上海。

港鐵公司以動感號列車營運由香港西九龍站至廣州南站沿途各站之間的城際高速鐵路[25],讓中國鐵路公司營運由香港西九龍站至內地58個車站的高速鐵路。[26]

港鐵公司營辦巴士營運業務以為輕鐵系統、東鐵綫及機場快綫提供有效率的接駁巴士服務。

不計九巴經營的東鐵綫接駁巴士服務,港鐵公司共經營14條接駁巴士路綫。

港鐵公司無權就新界西北的鐵路服務範圍以外的接駁巴士服務收取車費。因此,港鐵公司與九龍巴士公司訂立商業協議,經營前往大埔的東鐵綫(接駁巴士路綫(K12、K14、K17及K18)。港鐵公司一方面可從使用巴士服務但並無轉乘東鐵綫的乘客身上獲得收入,另一方面亦可透過九巴等專營巴士經營商所享有的燃油稅優惠來降低成本。

港鐵公司的免費機場快綫穿梭巴士主要服務乘搭機場快綫乘客及機場快綫香港站及九龍站附近主要酒店及交通交匯點。穿梭巴士開辦共9條路綫。其中4條(H1,H2,H3,H4)往來香港站,5條(K1,K2,K3,K4,K5)往來九龍站。唯所有路線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原因,已於2020年6月起停辦。

每年平均每日巴士乘客量超過82,400人次,此數字不包括九巴經營的4條接駁東鐵綫的路綫。

另外,港鐵公司未來將會發展其他新支綫,以便應付香港長遠的發展,當中包括南港島綫(西段)、北環綫及北港島綫等。港鐵公司亦有意參與探討港深機場聯絡綫(香港段)及啟德環保運輸系統項目的興建及營運[27][28]。

車站商務及鐵路相關業務[编辑]

港鐵公司的廣告媒體業務已成立超過25年,為集團帶來非車費收入。

港鐵透過利用設於車站大堂及軌道旁的等離子電視屏幕、車站柱位和牆身作廣告用途、於列車及車站內分別安裝「港鐵資趣台」電子廣告板或提供「新聞直線」多媒體廣播服務及乘客資訊顯示系統、港鐵立體展覽車、即時資訊投影區及環迴電視屏幕,以及引入免費報章。

港鐵公司更推出多個嶄新的廣告形式(包括於2008年5月在銅鑼灣站低層通道設立經翻新的「廣告廊」),而且車站還設有「互動電子廣告屏幕」、「消費地圖王」及「十二封轉動燈箱」作產品展示或宣傳海報用途,以及為車站採用分區設計以增加收入及廣告效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整個港鐵設有總數49519個廣告板。

現時港鐵車站廣告及活動推廣由德高貝登(JCDecaux)(代理所有前地鐵路綫及南港島綫)及雅仕維(Asiaray)(代理東鐵綫、屯馬綫及輕鐵)兩間公司代理。

乘客可透過其流動電話進行電話通訊、上網及使用其他數據服務。合併前的地鐵公司鐵路範圍內每日約有90萬個電話撥出,每日的總通話時間約為1,900,000分鐘。除語音通話外,數據服務的使用率亦不斷增加,例如短訊服務。

儘管其經營歷史較短,但TraxComm已向若干客戶出售了逾180千兆(Gbps)的頻寬服務。這些年來,TraxComm不斷將其光纖基礎設施擴展至多個數據中心及商業樓宇。於2007年,TraxComm已經在某些港鐵站引入Wi-Fi無綫上網。

於2009年,TraxComm夥拍和記電訊於將軍澳86區完成了首項建築物內部鋪綫服務合作項目,優化住宅用戶電訊服務上的選擇權;並計劃將此服務推廣致車公廟、黃竹坑及青衣商場等港鐵物業。

港鐵站內共設有1529間不同類別的零售店舖提供多種貨品及服務,飲食、健康及美容、餅店、便利店、時裝、化妝品、飾物及精品店、涼茶及健康飲品、糖果、日用品、乾洗服務、補鞋店、書店、診所、旅行社以及銀行及理財服務等均一應俱全。多款自助服務設施現已遍佈鐵路沿綫車站,包括自動櫃員機、自助照相亭、其他自助售賣機及各種電子服務等。往返中國大陸時,可順道前往位於紅磡站及羅湖站的免稅品商店享受免稅購物。新免稅品商店設於新落成的落馬洲站,亦已提供服務。

港鐵公司亦提供車站展覽場地,現時市區綫及機場快綫車站,共有51個展覽場地,加上在東鐵綫車站的14個展覽場地,為各參展商提供大小不同的場地,作為展出商品及推廣服務。

港鐵集團於2001年開始推行大型翻新計劃,到2007年為止,已於40車站進行翻新。現正計劃在更多車站進行商舖翻新工程。於2020年12月31日,零售設施總面積為為67746平方米,車站商店數目為1529間

港鐵公司近年不斷集中於中國大陸或歐洲主要城市的鐵路相關項目提供全方位顧問服務,為未來投資創造條件。

現時,港鐵公司的主要服務對象為全球各政府、鐵路營運商、鐵路策劃師、設備生產商、承包商和其他顧問。

截至2008年底,港鐵公司為中國、亞洲、澳洲、中東以及歐洲的鐵路項目提供鐵路定綫和訊號系統等的顧問服務。港鐵公司還提供其他顧問服務,範圍包括鐵路策劃、施工項目管理、建造、營運、維修、資產更新、物業發展和其他非車費收入的顧問服務。當中包括上海地鐵九號綫(申松綫)、台灣高鐵及高雄捷運等[30][31]。至2010年,港鐵已經為24個國家提供鐵路服務顧問。[32]

另外,香港國際機場旅客捷運系統的維修合約是港鐵公司為期最長的顧問服務,為港鐵公司帶來每年約2億港元的收入。

物業及其他業務[编辑]

港鐵公司與不同地產發展商合作,進行以住宅為主的物業發展。港鐵公司擁有的投資物業主要為商場及寫字樓,並管理旗下物業及其他業主的物業(除前九鐵銀禧花園及文禮閣以實益擁有權出讓方式發展,其餘均以發展權出讓方式發展)。港鐵公司的投資物業組合包括12個商場及國際金融中心二期18層寫字樓。[9]

物業發展是港鐵公司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提供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為鐵路項目的興建成本提供資金,同時亦因在物業發展項目附近產生的載客範圍而有助增加日後的鐵路路綫提供大量的乘客量。

在興建鐵路的同時,港鐵公司根據與多家物業發展商訂立協議,參與發展港鐵站及車廠上蓋及附近的住宅及商用為主的物業。港鐵公司從這些發展項目所得的利潤補充相關鐵路收益,從而提高興建新鐵路綫的投資回報率。

香港特區政府根據按十足市值評估的地價(並無考慮被估價的土地位於鐵路沿綫上)授予港鐵公司用作發展物業的土地的發展權。港鐵公司在物業發展方面的做法是安排第三方發展商根據港鐵公司的要求進行實際發展工程。一般而言,發展商負責支付所有發展成本(包括政府地價、建造及準備工程成本、市場推廣及銷售開支、專業費用、財務費用及其他開支),並須承擔一切發展風險。港鐵公司透過與發展商按協定比例攤分銷售或租賃物業的利潤(經扣除發展成本)、攤分實物資產或透過發展商支付的預付款項從物業發展中獲得利益。

公司近5年來自物業發展利潤收益累積達171億元,佔每年經營利潤普遍達2至3成,顯示物業發展已經成為港鐵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之一。[33]

港鐵沿線上蓋物業項目招標,有別於政府勾地和推地形式。當港鐵決定推出旗下項目,會公開邀請財團交意向書,及後港鐵會向有意參加的發展商,發出招標文件,包括上蓋物業建築物位置、佈局、規劃資料、初步補地價和詳細發展限制等條款。由於招標文件不公開,因此吸引不少發展商蜂擁提交意向書,是為取得文件了解內容。當發展商收到招標文件所提供入場費和補地價等資料,發展商提出的分紅等條件,成為中標的關鍵,若沒有標書合乎港鐵心目中條件,則會流標。[34]

港鐵一直將公眾可關注的城市規劃視為智識產權及商業利益一部份。物業發展所公開的資料只有一堆數字。上蓋物業建築物位置、佈局同規劃資料等資料,公眾無法得悉。以日出康城第4期發展為例,雖然市民可以由「總綱發展藍圖」查得其具體發展計劃,唯港鐵可隨意更改發展規模及位置,與過去市場傳言的位置並不相同,早前市場一直認為第4期鄰近日出康城3期緻藍天,又或位於日後商場部分的上蓋,但實際位置其實在日出康城第2期領都旁邊,毗鄰日後擬建的中小學,位置屬臨海地段。有媒體問到第4期的具體位置及發展詳情,港鐵發言人只表示要等待發展商在數年後項目推出時再交代。有居民批評港鐵的規劃改動重大,完全沒有經過任何公眾諮詢,不符合公眾的合理期望。[35]

不過近年亦有民間批評指港鐵發展的物業設計完全以豪宅定位,並採用巨型平台及屏風樓設計。基座均設豪華大型會所、園藝平台及巨型入口大堂,使項目發水比例較一般住宅樓宇為高。地區人士批評港鐵發展的物業形成屏風樓效應、只為物業住客締造優質生活居所及環境,而且物業發展設計是「為錢而非為人」,大部份綠化、康樂設施及休憩空間只限住客享用,公眾只可享用商場及面積細小的地面廣場,比東京、新加坡及上海等地落後得多,公眾並沒有因新物業發展而得到改善。但政府最終沒有理會區議會以至地區人士反對聲音,如期讓港鐵為物業發展項目進行招標工作。而本地主流傳媒亦對民間反對港鐵發展的物業聲音並不重視,難以讓公眾關注。

即使港鐵在2012年6月表示新發展的住宅物業會依據「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實施項目,必須達到香港綠色建築議會制定的綠色建築指標,並且取得綠建環評金級認證(BEAM Plus Gold Certification)。[36]不過由於寬免面積不納入發水上限一成內,因此將來發展的住宅物業只需縮減露台、會所及大堂設施面積即可達標,對於高度及體積,影響不大。[37]

本身管理多個大型屋苑的港鐵,在項目入伙後,會將保安及會所服務外判管理,並壓低做價從中抽取行政費用,不斷增加開支以賺取佣金。又指名工程商搵錢,使業主白交管理費而得不到應有的服務,港鐵便坐享其成。如有住客投訴,港鐵壓抑保安公司扣錢,並無正視問題,縱容無理租客生事及怒罵員工。有住客批評物業管理費昂貴以及管理不善的情況,被迫加管理費和動用屋苑儲備。港鐵將軍澳站上蓋天晉屋苑管理費每平方呎建築面積為2.75元,較將軍澳區其他屋苑昂貴。

近年有業主透露因來年開支增加,要增管理費9%至18%不等。葵芳新葵芳花園業主質疑,港鐵管理樓宇時涉不必要開支,例如每年更換垃圾桶、更換防煙門。另外會聘請額外員工增加支出。由於經理人酬金與屋苑管理支出掛鈎,結果港鐵所享酬金亦水漲船高,屋苑儲備至年底只剩84萬。[38]

東鐵線自100年以來均以路面行駛,隨人口上升,越來越多居民住在鐵路旁邊。但因為嘈音問題而向港鐵及環保署投訴,以東鐵線為最嚴重。東鐵線一共有4個限速段,包括大埔康樂園到太和(110公里限制至60公里車速)、大圍到顯徑(90公里限制至70公里車速)、九龍塘到旺角東段(南行:70公里限制至50公里車速;北行:70公里限制至40公里車速)以及旺角東到紅磡段(80公里限制至40公里車速)。每晚11點過後由九龍塘到紅磡段全線限速30公里。港鐵被批評過度軟弱,縱容居民到鐵路作隨便限制,令悉乘客乘車時間拉長5-10分鐘,同時減少載客達7,500人。[39]

2013年起,港鐵亦為了維持高收益,以高價拆售港鐵沿綫車位,包括沙田溱岸8號、奧運站柏景灣及帝柏海灣的全數車位,其中溱岸8號車位最高造價更達188萬元,創新界車位售價新高;7月中更有車位以月租4,500元租出,創新界最高車位租金,結果使區內停車場車位亦被炒賣,居民泊車成問題。

德福花園

綠楊新邨

康怡花園

杏花邨

盈翠半島

Union Square全景

清水灣道8號

都會駅及城中駅

君傲灣

蔚藍灣畔

御龍山

名城

日出康城

現時,港鐵公司擁有主要為商場及寫字樓的投資物業組合不斷增加。該等投資物業帶來經常性收益及加強集團的資產基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計,港鐵公司於整個投資物業組合中的應佔份額包括可出租面積達257692平方米的零售物業、可出租面積達39410平方米的寫字樓及可出租面積達18905平方米的其他用途物業。港鐵公司的投資物業組合當中包括13個商場及國際金融中心二期18層寫字樓等[24]。港鐵公司還提供港鐵物業管理、代理、港鐵八達通管制系統及樓宇環境衛生等服務。於2020年12月底,港鐵公司於香港擁有多個物業管理合約,合共管理逾111000個住宅單位以及逾772000平方米的寫字樓及零售空間。

於2000年,港鐵公司建立了一個新的服務品牌Premier Management Services,以管理選定的高檔物業,包括國際金融中心二期、九龍站上蓋豪宅(包括凱旋門、天璽、君臨天下等)

2020年香港物業管理收入上元,較2019年減少22.0%至2.37億港元。

港鐵公司現正於中國內地發展物業顧問及管理業務,現有7份物業管理合約,並就此訂立了新合約,為中國國內不同地區的高檔物業發展項目提供管理及顧問服務。於2006年,SOHO中國有限公司訂立了委託港鐵公司管理豪華寫字樓/商業發展項目的3份新的物業管理合約,有關物業均位於北京的中心商業區,包括SOHO尚都、建外SOHO第七期及朝外SOHO。於2007年上半年已就北京2個辦公室及商業發展項目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一個位於光華路,另一個位於西單。港鐵公司亦就北京銀座Mall(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經營及物業管理訂立了長期的租約,銀座Mall為一可租用面積達19,295平方米的購物中心,已於2007年1月啟用。[30][42]2011年8月19日港鐵首次奪得中國鐵路上蓋物業、以底價19.77億元(人民幣.下同),平均每平方米樓面地價9590元,投得的深圳龍華綫車廠一期,為深圳地鐵龍華車輛段上蓋港鐵.天頌,總樓面面積約221.9萬平方呎,其中住宅佔206.3萬平方呎,涉及1,700伙,在2015年4月開售,預計在2016年落成,地價約19.77億元人民幣。

至於與天津市地下鐵道集團合資發展的天津地鐵6號綫北運河站項目,亦會作綜合商住發展,涉及總樓面近300萬平方呎,較龍華綫車廠1期規模更大。

港鐵副行政總裁梁國權接受訪問就曾指出,計劃以香港的鐵路加物業模式進軍內地,除了北京、深圳及杭州之外,亦會在其他一綫城市物色拓展機會,將海外淨資產比例由現時的10%提升至15%。[43]

高端商場:

地區商場:

普通商場:

內地商場:

圓方的外觀

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內部

德福廣場的正門

杏花新城的出入口

青衣城的出入口

綠楊坊的外觀

連理街商場內部

Citylink內部

由港鐵公司擁有的東涌纜車項目名為「昂坪360」,是香港一條連接大嶼山東涌及昂坪的纜車(吊車)路綫,系統並由附屬於港鐵公司的昂坪360有限公司管理及營運。「昂坪360」於2006年9月18日啟用。

於2008年全年昂坪360纜車及昂坪市集,為港鐵公司帶來1.56億港元的收入,旅客人數逾160萬人次[9]。港鐵公司還推出私人包廂服務,並與圓方、青衣城及港鐵友禮會聯合推出推廣活動以吸引旅客。

港鐵公司於1997年推出八達通卡。自此,免觸碰的八達通卡在香港大行其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香港採用八達通的商戶逾31000家。八達通卡及其他儲值八達通產品的流通量達3410萬張,而每日平均交易量及交易金額分別為1160萬宗及1.937億港元。。八達通卡不僅獲各類公共交通工具廣泛接受,同時亦獲若干大型連鎖便利店及超級市場以及快餐店廣泛接受,而且透過便攜式八達通處理器,將業務擴展至中小型零售市場,吸納更多零售商戶採用八達通。

八達通卡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擁有,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為港鐵公司的非受控制、間接附屬公司,而港鐵公司為該公司的最大股東。港鐵公司目前擁有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57.4%的已發行股本,而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則擁有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餘下42.6%已發行股本由九廣鐵路公司22.1%、九龍公共巴士控股有限公司12.4%、城巴有限公司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擁有。儘管港鐵公司持有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57.4%已發行股份,但本公司於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會議的投票權以49%為限,而概無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東可能夠單方面控制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局。而於兩鐵合併後,港鐵公司和九廣鐵路公司持有的股份則維持不變[45]。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在香港以外,亦贏得多項合約以擴大其海外業務,包括在荷蘭和中國長沙。

2022年7月,港鐵宣布設立O2O (Online-to-Offline)零售品牌「LOUDER」,為本地年輕藝術家及創業家提供自家設計及手作,透過平台進行較低成本的推廣及宣傳。同時會於2022年8月在將軍澳The LOHAS康城設立實體店,其後亦將在圍方及The Southside商場開設門市。[47]

港外業務[编辑]

中國大陸為港鐵公司業務發展策略的重點,主要集中在城市鐵路的開發及投資,並為中國大陸提供鐵路營運、物業管理及顧問服務[30]。目前,北京港鐵四號綫,十四號綫項目進展暢順,港鐵公司亦為深圳市軌道交通四號綫項目獲得審批作好準備,並繼續在杭州、蘇州、天津及武漢等主要城市以及北京及深圳尋找更多類似投資項目機會。

早於2002年,港鐵公司在上海建立了名為「上海港鐵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的合資企業,負責上海鐵路建設的項目管理。該公司為上海地鐵九號綫第一期的項目管理及業主代表,負責九號綫的設計及施工,並為八號綫及十一號綫作設計諮詢。九號綫第一期由松江新城站至桂林路站已於2007年12月底通車,而桂林路站至宜山路站的一段已經於2008年底完成。[48]

港鐵公司與其公私合營夥伴合組的公司,在2006年4月12日與北京市政府簽署了北京地鐵4號線項目的《特許經營協議》,項目總投資金額約153億元人民幣,是集團海外業務發展上的重要里程碑。北京地鐵四號綫不但是京港合作其中一個最大的投資項目,也是港鐵公司在中國國內首個以公私合營模式合作投資、開通和運營的鐵路項目。

約46億元人民幣或成本總額的30%由港鐵公司、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及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聯合組成的公私合營公司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承擔,三方在合營公司中分別擁有49%、2%及49%的權益。其餘建設成本由北京市政府提供。合營公司將負責北京四號綫的機電鐵路系統及列車,並獲得特許經營權經營該鐵路30年。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亦於2008年11月27日與北京市政府全資擁有的北京軌道交通大興綫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就全長22公里的北京地鐵大興綫的營運及維修項目簽署了諒解備忘錄。由於大興綫為四號綫的伸延,合營公司於大興綫落成後可營運大興綫直至特許經營完結。北京四號綫全長29公里,共24個站,南起豐台區南四環路的公益西橋站,北至海澱區的安河橋北站,是北京南北交通的主要鐵路幹道。建造工程已於2009年9月落成;而大興綫則為2010年落成。於2009年9月28日正式通車,及成為首個香港公司營運的中國鐵路。[9][49][50][51][52]

港鐵公司在2005年5月跟中國深圳市政府簽署了深圳市軌道交通龍華綫二期的興建及全綫30年的特許經營協議,採用一種建基於「鐵路和物業」模式(即由港鐵公司負責龍華綫沿綫的物業發展項目)的融資安排,全資以建設、營運、轉移模式興建及營運,並成立了全資擁有的子公司「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簡稱為港鐵(深圳)公司)」管理整個總投資58億元人民幣的項目。

於2009年3月,深圳龍華綫整個項目已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相關公用設施遷移及收地工作已經開始,前期準備工作已接近完成,主要土木工程可隨即展開。於2009年3月18日,港鐵(深圳)公司與深圳市政府就龍華綫項目正式簽署了《特許經營協議》。根據是項《特許經營協議》,港鐵公司負責投資及建設龍華綫二期,並需負責龍華綫所有運營、維修及資產管理等方面的開支,而深圳市政府會提供適當財務支持,並營運全綫30年。港鐵公司將同時著手安排接管龍華綫一期的有關工作。於2009年6月9日,國家工商總局授權深圳市工商局正式簽發了企業法人營運執照給港鐵(深圳)公司,標誌龍華綫全綫逐漸轉入運營階段。在龍華綫全綫通車前約12個月,港鐵(深圳)公司會著手營運龍華綫一期,為全綫通車做好準備工作。港鐵(深圳)公司於2010年7月1日接管龍華綫。整條龍華綫工程已於2011年6月16日,深圳舉辦第二十六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前竣工通車。

深圳地鐵4號綫全長31.3公里,共23個站,從福田口岸作起點直達龍華新區。龍華新區是中國高速鐵路深圳北站的所在。龍華綫連接港鐵落馬洲站,將深港兩地的鐵路服務緊密連接起來。龍華綫一期從福田口岸站至少年宮站,一期長4.6公里,於2004年12月28日通車,二期長16公里,設有10個車站,連接少年宮站至清湖站,於2011年6月16日開通。[9][53][54]三期長10.7公里,設有8個車站,連接清湖站至牛湖站,於2020年10月28日開通。

2020年7月23日,港鐵(深圳)與中鐵電氣化局合營公司投得深圳地鐵13號線建設及經營權。

港鐵公司於2008年5月向杭州市改革及發展委員會提交杭州地鐵一號綫的提資建議書,於2008年7月獲選為項目的「優先談判對象」後,並於2009年1月16日與杭州市政府及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定原則性協議,就杭州一號綫項目以公私合營模式投資、建設及為期25年的營運。該項目的總投資金額達220億元人民幣。杭州一號綫已於2012年通車。港鐵公司同時與杭州市政府簽訂策略性協議,探討杭州地鐵沿綫的物業發展機會。[9][55]

港铁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与杭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杭州地铁5号线PPP项目特许协议[56]。根据协议,杭港地铁将负责5号线的机电设备工程部分的投资以及线路落成通车后25年的营运管理和维护[57]。

港鐵公司再於2008年11月跟瀋陽市政府及瀋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成立特許經營公司營運全長50公里的沈阳地铁一號綫及二號綫。並和沈阳市政府成立聯合合作小組,研究瀋陽地鐵第四、九、十號綫,及一、二號綫延綫的發展。瀋陽一、二號綫分別將於2010及2012年投入服務。此外,港鐵公司簽訂了另一份協議,就瀋陽一、二號綫的沿綫物業發展機會展開規劃和探討。

於2009年5月18日,港鐵公司與瀋陽市政府及瀋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就瀋陽地鐵一、二號綫的營運及維修項目,簽訂《瀋陽市地鐵一、二號綫特許運營承包協議》。根據協議,港鐵公司與瀋陽市政府全資擁有的瀋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將成立特許經營公司,雙方分別持有49%及51%的權益。特許經營公司負責就瀋陽地鐵一、二號綫進行為期30年特許經營的營運及維修,包括運營前準備工作、列車及車站運作及維修等,並收取特許經營費用。瀋陽地鐵一、二號綫整項工程耗資約200億元人民幣。此外,瀋陽市政府亦與港鐵公司簽署另一份有關探討瀋陽市地鐵沿線及站點周邊房地產的合作開發協議,當中包括位處「金廊」的物業發展項目。與此同時,瀋陽市政府與港鐵公司已成立聯合工作小組,現正探討未來瀋陽地鐵四號綫及二號綫北延的發展。

港鐵於2010年的年報表示,由於瀋陽地鐵項目出現不確定性,無法履行合約,故已經從瀋陽撤離並註銷所有於瀋陽項目相關開支。[9][58][59][60]

2018年4月11日,港鐵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港鐵 (澳門)獲委託承擔澳門輕軌氹仔線通車前的預備工作、首5年的營運以及基礎支持維修保養的服務,合約總值57.1億港元。[61][62]

港鐵公司秉持以低投資額的業務發展策略,在歐洲私有化的市場上爭取資金需求較低的鐵路及地鐵運營專營權合約[30]。

2014年7月18日,港鐵公司贏得倫敦伊利沙伯綫(Elizabeth line)的營運權,為期8年及可選擇延長多兩年。合約由2015年至伊利沙伯綫通車前以臨時品牌「倫敦交通局鐵路」(TfL Rail)營運舊有接替路線,2022年5月24日以代號為橫貫鐵路(Crossrail)的基建項目中貫通倫敦市中心的新建隧道和車站投入服務起全線包含接替路線都一併改名為伊利沙伯綫繼續服務[9][63][64]。

2017年3月27日,英國運輸部公布,港鐵公司與第一集團(FirstGroup plc,LSE:FGP)聯營First MTR South Western Trains Limited 獲英國西南鐵路專營權,新專營權於2017年8月20日生效,為期7年。其後英國運輸部可行使選擇權,延長專營權11個月,First Group及港鐵各佔該公司70%及30%股權

港鐵公司於2008年8月入標競投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地鐵的專營權,並於2009年1月21日,港鐵公司獲批這個全長108公里、共100個車站的鐵路系統為期八年的專營權,並成立子公司MTR Stockholm AB(MTRS)。港鐵公司於2009年11月2日開始營運及維修該鐵路。

在這項目,港鐵公司夥拍來自挪威的Mantena公司負責列車維修。

港鐵公司也營運由斯德哥爾摩至哥特堡的城際客運鐵路「MTR express」,使用X74型動車組運行。[9][65][66]

港鐵公司於2009年2月入標競投愛爾蘭首都都柏林地鐵北綫(Dublin Metro North)的營運專營權。[9]

港鐵公司在澳洲的市場上亦爭取到鐵路運營專營權合約。

港鐵公司於2009年4月入標競投澳洲墨爾本地鐵的專營權。港鐵公司與澳洲當地兩間公司(John Holland Pty Ltd及United Group Rail Services Ltd)組成合營公司Metro Trains Melbourne(MTM),當中港鐵公司擁有6成股權,而合營公司在2009年4月7日把完成好的標書遞交給澳洲維多利亞州政府的交通部,於2009年6月25日獲批這個專營權合約,並於2009年9月1日與維州政府正式簽署專營權協議。合營公司於2009年11月30日接管墨爾本鐵路的營運及維修工作,首期為期八年,並將該鐵路系統命名為「Metro」。

墨爾本鐵路網絡共有15條鐵路綫,全長372公里,每星期有340萬人次使用;為全球最為龐大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之一。[67][68][69][70][71][72]

港鐵公司(60%)與John Holland(20%)與UGL Rail(20%)(與墨爾本地鐵專營權相同)組成合營公司 Metro Trains Sydney,於2019年營運新開通的悉尼西北鐵路綫(Sydney Metro North West),是澳洲首個全自動高速鐵路系統。[73][74]因為悉尼西北鐵路綫與悉尼市區與西南鐵路綫 (Sydney Metro City & South West)是相連的,Metro Trains Sydney 也會於2024年營運該條線,整個系統稱為悉尼地鐵(Sydney Metro)。

經營特色[编辑]

港鐵公司的業務發展模式為「鐵路和物業綜合發展經營」模式。港鐵公司與發展商在車站和車廠上蓋及鄰近地方興建住宅及商業物業。

為了與乘客打開溝通渠道,港鐵於2000年成立「地鐵友禮會」,為乘客送上最新的港鐵優惠和資訊。兩鐵合併後,「地鐵友禮會」改名為「港鐵友禮會」,並擴展至東鐵綫、西鐵綫、馬鞍山綫及輕鐵。直至現在,會員人數經已超過74萬。

港鐵公司亦透過電郵,向會員發送載有港鐵最新資訊的eNews,並定期進行問卷調查收集會員意見。

環保及社會責任[编辑]

前港鐵公司行政總裁周松崗稱[75]:

自1998年起,港鐵公司的「車站藝術(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計劃隨著「機場快綫藝術品計劃」正式展開。除了在港鐵車站及機場快綫車站裝置不同藝術品外,在興建新站或翻新現有車站時,港鐵公司會把藝術元素融入車站建築之中[76]。

2005年起,港鐵公司與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攜手舉辦全港最大型的競步比賽「港鐵競步賽」,鼓勵市民多做運動。除本地的參賽者之外,比賽更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運動員參加[77][78][79]。

港鐵公司與香港的衞生署攜手合作舉辦「多行樓梯、多點健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活動,推廣行樓梯為健康帶來的好處。乘客途經車站時,會看見健康標貼張貼於站內樓梯旁。標貼上會顯示站內樓梯的級數,並列有行樓梯的好處,以鼓勵乘客利用樓梯代替扶手電梯或升降機上落[80]。

1993年起,港鐵公司的員工會利用公餘時間貢獻社會,自發舉辦及參與義工活動。多年來,義工定期為不同社群提供服務。於2005年,港鐵公司更成立了義工計劃,為員工提供支援。港鐵公司於「鐵路人‧鐵路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義工計劃中共參與86個社區項目,參與義工達1,800人而受助者則有12,000人。計劃的服務對象包括長者、低收入家庭、身體殘障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有需要人士[81]。

此外,港鐵公司在環保及社會責任方面所作的工夫亦包含:

公司總部[编辑]

1975年成立時,地下鐵路公司的臨時總部曾設於中環和記大廈,直至1979年才遷入第一代永久總部—「香港地下鐵路公司行政大廈」,位於九龍灣偉業街33號,總部旁另設九龍灣車廠存放列車及進行維修、清洗等工作,及1980年正式開幕的車廠上蓋物業—德福廣場。

1993年7月,地下鐵路公司與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簽訂合作協議,重新發展地下鐵路公司的行政大廈原址及毗鄰的地盤[82]。

1997年,「地鐵行政大廈」原址重建為德福廣場第二期。當中包括31,200平方米的商場及兩幢共52,500平方米的寫字樓大廈。地下鐵路公司保留其中一幢大廈,約33,500平方米的寫字樓樓面成為地下鐵路公司的新總部—「地鐵大廈」[83],作為地下鐵路公司車務和行政等工作的辦公室。而在重建期間(約1994年至1997年),地下鐵路公司的總辦事處就部份遷到「九龍灣宏開道8號其士商業中心十七樓」辦公,其後遷回原址[84]。

隨著兩鐵合併,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於2007年12月2日將總部改名為「港鐵總部大樓」。

公司標誌[编辑]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採用的標誌,乃於1975年地下鐵路公司創立時所設計,公司標誌最初並沒有顏色,只有上下兩個相反半圓加上一條直綫中間穿過的徽號,及旁邊的「地下鐵路公司」中文或英文字樣,其徽號構思源自漢字的「木」字,相傳地鐵在五行中為金,但地在五行中為土,地鐵在地下行走等同被土給剋制,所以特別選用了剋制土的木來作為標誌以達到平衡,蘊含力量、穩健與增長的意思,象徵著當時地下鐵路貫通一水之隔的港島與九龍(與此同時,亦包含抽象的地鐵英文縮寫「MTR」)。為配合香港社會的不斷進步,這標誌於1996年亦換上新面貌,除保留原有徽號外,更改為加上「地鐵公司」的中英文字樣,充分體現香港作為一個國際性都市的堅毅進取特質。[85]

港鐵公司為配合兩鐵合併,於2007年尾將公司徽號旁邊的「地鐵公司」的中英文字樣則改為「MTR港鐵」,並是沿用至今。

另外,港铁的标志与提非纳字母ⵣ高度相似,但并没有直接关系。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部位於香港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港鐵總部大樓及國際金融中心二期若干樓層(包括45樓董事局主席辦公室),主要業務是在香港經營壟斷型的綜合鐵路網絡——港鐵,當中包括由其建造及擁有的系統及服務經營權下的九廣鐵路公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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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首長编辑

簡介编辑

「地下鐵路公司」於1975年根據《地下鐵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270章)成立,法定資本為20億港元[1],作為一家法定法團在香港建造及經營一個集體運輸鐵路系統,並由財政司法團以信託形式代表當時的香港政府全資擁有,而且採取審慎商業原則運作,配合本地的公共交通運輸需求。於1979年,地下鐵路首段落成啟用。政府在1981至1995年期間多次增加該公司的法定資本至327億港元[1]使地下鐵路公司可應用資本以興建包括機場鐵路在內的鐵路。而其他行車綫相繼於1982年及1986年啟用。截至1997年3月31日止,經財務委員會批准,已向地下鐵路公司注資合共約321億港元[1]。1998年,一條特別為香港國際機場而建造的鐵路機場快綫落成啟用。

1999年3月3日,財政司司長曾蔭權的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宣布,香港特區政府建議將地下鐵路公司私有化:財政司司長法團代表政府在2000年6月公開招股,出售地下鐵路公司23%的股份;地下鐵路公司成為「地鐵有限公司」,並於2000年10月5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2000年11月1日,財政司司長法團(政府)根據授予最初股份發售包銷商的超額配股權,完成出售額外1.5億股地鐵公司股份;政府現持有4,434,552,207股股份、佔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5.09%,政府雖然仍為大股東,但該次公開招股向香港市民等投資者出售了近10億股份,地鐵公司成為香港上市公司中股票持有人最多的公司[2]。政府承諾會由上市日起計最少20年內維持為地鐵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並繼續在法律及實益上持有不少於地鐵有限公司普通股本的50%及持有不少於地鐵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權的50%。[1]上市後,地鐵公司的盈餘持續增長。

港鐵公司成立初期已經與地產發展商合作,在車站與車廠上蓋及周邊從事住宅及商業物業發展及銷售;而且擁有一個投資物業組合作長期投資,並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其發展的沿綫物業及物業管理業務於2000年代持續發展。較知名的香港物業業務包括:君臨天下、凱旋門、日出康城等住宅項目,及圓方、國際金融中心一、二期/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環球貿易廣場(已連同管理權售予合作發展商新鴻基地產)等商業項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港鐵公司管理住宅單位數目86,162個單位和管理商用及寫字樓面積744,725平方米。2007年,地鐵公司錄得151億港元盈利,比1997年的2.78億港元為高。

隨著業務持續發展,港鐵公司亦從有關鐵路的其他業務中賺取收入,包括經營廣告服務、車站小商店租賃及提供電訊服務;而且亦積極在香港以外跟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鐵路顧問服務,興建及營運倫敦地上鐵、深圳地鐵、北京地鐵等城市的鐵路系統。近年,港鐵更成為「國際都市鐵路聯會(CoME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創會會員之一[3][4],及成為「國際公共交通聯合會(UITP)(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會員之一[5][6]。2008年8月,港鐵公司成為唯一提供「北京奧運馬術比賽鐵路運輸服務」的交通運輸機構[7]。在電子票務方面,港鐵公司成立了附屬公司「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從事智能卡系統的營運,港鐵及其他主要交通營運商均利用八達通系統收取大部份車費,八達通卡公司更將其業務拓展至非運輸行業。

港鐵公司不但在公共交通系統企業中以擁有龐大盈利而聞名於世[8],在2008年度,其經營利潤增長57.7%至93.25億港元[9],是歷年最多。翌年,港鐵更在《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強(Forbes Global 2000(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排行榜中再次進入全球850強,較2008年前進91席,名列第721位,在多家上榜的香港企業中,排名第13,位列運輸企業第2名[10];而且在英國《金融時報》公佈的2009年全球市值500強企業排行榜(FT Global 500(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港鐵公司在全球企業排名中佔第367位,在全球旅遊休閒行業排名第4[11]。同時,港鐵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中的總市值超過1,500億港元,成為總市值最大的基建類公司[12]。目前為止,港鐵公司一直維持超過50%之一的營運盈餘,得以收回投資資本,令其成為全球少數能在營運公共交通系統中有盈利的公司,而且是世界唯一不再需要依賴政府補貼(如鐵路上蓋物業等)營運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商[13]。2008年,港鐵在香港的專利公共交通工具市場佔有率為42.7%[9]。2013年,港鐵在香港的專利公共交通工具市場佔有率為46.9%[14]。

年表编辑

香港鐵路業務编辑

港鐵公司目前在香港經營主要以鐵路為基礎的運輸系統──綜合港鐵系統[註 4][24],包括由九條本地城市軌道路綫組成的港鐵系統[註 5]及過境服務、高速的機場快綫和輕鐵系統。整個系統總長約230.9公里,有93個車站和68個輕鐵站[24]。綜合港鐵系統[註 4][24]是全球最繁忙的鐵路系統之一。港鐵公司亦提供前往中國大陸(北京、上海和廣東省)的城際客運服務,以及為乘客提供本地接駁巴士服務。

港鐵系統於香港運作,由觀塘綫、荃灣綫、港島綫、東涌綫、將軍澳綫、東鐵綫、屯馬綫、迪士尼綫及南港島綫共9條港鐵路綫組成,總長度超過285.0公里,共有98個車站,當中有4個車站和輕鐵系統連接、1個車站和纜車系統連接、3個車站和機場鐵路系統連接。

港鐵在大部份日子提供每日約19小時的服務,其中東鐵綫及屯馬綫為19.5小時,大約由香港時間上午5時28分至翌日凌晨1時30分(若適逢大節日,則會通宵服務)。於早上繁忙時間,港島綫的列車班次最短可達120秒一班,載客量最多的港鐵伊藤忠近畿川崎列車,每小時載客量可達120,000人次。港鐵列車數目由地下鐵路公司成立時的140卡車廂,增加至1863卡。

輕鐵系統(亦稱為西北鐵路)於1988年9月18日投入運作,長36.2公里,雙軌行車,設有68個車站,當中有4個車站可轉乘屯馬綫。輕鐵系統於新界西北部的屯門、元朗及天水圍等地區運行。輕鐵是一個地區集體運輸系統,其使用的車輛與在公共道路上的路軌行走的電車相若。輕鐵是新界西北的綜合運輸系統的一部分,為屯馬綫提供接駁服務。港鐵公司現時共有140部輕鐵車輛[註 6],每部可載客200餘人。近年,輕鐵的行車正點率及票務設施正常操作率均有99%以上。

輕鐵於2011年底錄得每日平均45萬人次的乘客量,是全球最繁忙的輕鐵系統之一。

機場快綫連接中西區中環的香港站,與離島區赤鱲角亞洲國際博覽館的博覽館站之間,屬於機場聯絡軌道系統。此綫連接了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以特快形式運行,故得此名。

港鐵公司負責以東鐵綫營運羅湖及落馬洲至紅磡的香港及過境客運服務。同時,港鐵公司亦以雙層「Ktt」列車(「廣九直通車」)營運往返中國廣州的城際客運服務,讓中國鐵路公司營運來往香港和內地六個城市之間的直通車,這些城市分別為東莞、廣州、佛山、肇慶、北京及上海。

港鐵公司以動感號列車營運由香港西九龍站至廣州南站沿途各站之間的城際高速鐵路[25],讓中國鐵路公司營運由香港西九龍站至內地58個車站的高速鐵路。[26]

港鐵公司營辦巴士營運業務以為輕鐵系統、東鐵綫及機場快綫提供有效率的接駁巴士服務。

不計九巴經營的東鐵綫接駁巴士服務,港鐵公司共經營14條接駁巴士路綫。

港鐵公司無權就新界西北的鐵路服務範圍以外的接駁巴士服務收取車費。因此,港鐵公司與九龍巴士公司訂立商業協議,經營前往大埔的東鐵綫(接駁巴士路綫(K12、K14、K17及K18)。港鐵公司一方面可從使用巴士服務但並無轉乘東鐵綫的乘客身上獲得收入,另一方面亦可透過九巴等專營巴士經營商所享有的燃油稅優惠來降低成本。

港鐵公司的免費機場快綫穿梭巴士主要服務乘搭機場快綫乘客及機場快綫香港站及九龍站附近主要酒店及交通交匯點。穿梭巴士開辦共9條路綫。其中4條(H1,H2,H3,H4)往來香港站,5條(K1,K2,K3,K4,K5)往來九龍站。唯所有路線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原因,已於2020年6月起停辦。

每年平均每日巴士乘客量超過82,400人次,此數字不包括九巴經營的4條接駁東鐵綫的路綫。

另外,港鐵公司未來將會發展其他新支綫,以便應付香港長遠的發展,當中包括南港島綫(西段)、北環綫及北港島綫等。港鐵公司亦有意參與探討港深機場聯絡綫(香港段)及啟德環保運輸系統項目的興建及營運[27][28]。

車站商務及鐵路相關業務编辑

港鐵公司的廣告媒體業務已成立超過25年,為集團帶來非車費收入。

港鐵透過利用設於車站大堂及軌道旁的等離子電視屏幕、車站柱位和牆身作廣告用途、於列車及車站內分別安裝「港鐵資趣台」電子廣告板或提供「新聞直線」多媒體廣播服務及乘客資訊顯示系統、港鐵立體展覽車、即時資訊投影區及環迴電視屏幕,以及引入免費報章。

港鐵公司更推出多個嶄新的廣告形式(包括於2008年5月在銅鑼灣站低層通道設立經翻新的「廣告廊」),而且車站還設有「互動電子廣告屏幕」、「消費地圖王」及「十二封轉動燈箱」作產品展示或宣傳海報用途,以及為車站採用分區設計以增加收入及廣告效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整個港鐵設有總數49519個廣告板。

現時港鐵車站廣告及活動推廣由德高貝登(JCDecaux)(代理所有前地鐵路綫及南港島綫)及雅仕維(Asiaray)(代理東鐵綫、屯馬綫及輕鐵)兩間公司代理。

乘客可透過其流動電話進行電話通訊、上網及使用其他數據服務。合併前的地鐵公司鐵路範圍內每日約有90萬個電話撥出,每日的總通話時間約為1,900,000分鐘。除語音通話外,數據服務的使用率亦不斷增加,例如短訊服務。

儘管其經營歷史較短,但TraxComm已向若干客戶出售了逾180千兆(Gbps)的頻寬服務。這些年來,TraxComm不斷將其光纖基礎設施擴展至多個數據中心及商業樓宇。於2007年,TraxComm已經在某些港鐵站引入Wi-Fi無綫上網。

於2009年,TraxComm夥拍和記電訊於將軍澳86區完成了首項建築物內部鋪綫服務合作項目,優化住宅用戶電訊服務上的選擇權;並計劃將此服務推廣致車公廟、黃竹坑及青衣商場等港鐵物業。

港鐵站內共設有1529間不同類別的零售店舖提供多種貨品及服務,飲食、健康及美容、餅店、便利店、時裝、化妝品、飾物及精品店、涼茶及健康飲品、糖果、日用品、乾洗服務、補鞋店、書店、診所、旅行社以及銀行及理財服務等均一應俱全。多款自助服務設施現已遍佈鐵路沿綫車站,包括自動櫃員機、自助照相亭、其他自助售賣機及各種電子服務等。往返中國大陸時,可順道前往位於紅磡站及羅湖站的免稅品商店享受免稅購物。新免稅品商店設於新落成的落馬洲站,亦已提供服務。

港鐵公司亦提供車站展覽場地,現時市區綫及機場快綫車站,共有51個展覽場地,加上在東鐵綫車站的14個展覽場地,為各參展商提供大小不同的場地,作為展出商品及推廣服務。

港鐵集團於2001年開始推行大型翻新計劃,到2007年為止,已於40車站進行翻新。現正計劃在更多車站進行商舖翻新工程。於2020年12月31日,零售設施總面積為為67746平方米,車站商店數目為1529間

港鐵公司近年不斷集中於中國大陸或歐洲主要城市的鐵路相關項目提供全方位顧問服務,為未來投資創造條件。

現時,港鐵公司的主要服務對象為全球各政府、鐵路營運商、鐵路策劃師、設備生產商、承包商和其他顧問。

截至2008年底,港鐵公司為中國、亞洲、澳洲、中東以及歐洲的鐵路項目提供鐵路定綫和訊號系統等的顧問服務。港鐵公司還提供其他顧問服務,範圍包括鐵路策劃、施工項目管理、建造、營運、維修、資產更新、物業發展和其他非車費收入的顧問服務。當中包括上海地鐵九號綫(申松綫)、台灣高鐵及高雄捷運等[30][31]。至2010年,港鐵已經為24個國家提供鐵路服務顧問。[32]

另外,香港國際機場旅客捷運系統的維修合約是港鐵公司為期最長的顧問服務,為港鐵公司帶來每年約2億港元的收入。

物業及其他業務编辑

港鐵公司與不同地產發展商合作,進行以住宅為主的物業發展。港鐵公司擁有的投資物業主要為商場及寫字樓,並管理旗下物業及其他業主的物業(除前九鐵銀禧花園及文禮閣以實益擁有權出讓方式發展,其餘均以發展權出讓方式發展)。港鐵公司的投資物業組合包括12個商場及國際金融中心二期18層寫字樓。[9]

物業發展是港鐵公司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提供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為鐵路項目的興建成本提供資金,同時亦因在物業發展項目附近產生的載客範圍而有助增加日後的鐵路路綫提供大量的乘客量。

在興建鐵路的同時,港鐵公司根據與多家物業發展商訂立協議,參與發展港鐵站及車廠上蓋及附近的住宅及商用為主的物業。港鐵公司從這些發展項目所得的利潤補充相關鐵路收益,從而提高興建新鐵路綫的投資回報率。

香港特區政府根據按十足市值評估的地價(並無考慮被估價的土地位於鐵路沿綫上)授予港鐵公司用作發展物業的土地的發展權。港鐵公司在物業發展方面的做法是安排第三方發展商根據港鐵公司的要求進行實際發展工程。一般而言,發展商負責支付所有發展成本(包括政府地價、建造及準備工程成本、市場推廣及銷售開支、專業費用、財務費用及其他開支),並須承擔一切發展風險。港鐵公司透過與發展商按協定比例攤分銷售或租賃物業的利潤(經扣除發展成本)、攤分實物資產或透過發展商支付的預付款項從物業發展中獲得利益。

公司近5年來自物業發展利潤收益累積達171億元,佔每年經營利潤普遍達2至3成,顯示物業發展已經成為港鐵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之一。[33]

港鐵沿線上蓋物業項目招標,有別於政府勾地和推地形式。當港鐵決定推出旗下項目,會公開邀請財團交意向書,及後港鐵會向有意參加的發展商,發出招標文件,包括上蓋物業建築物位置、佈局、規劃資料、初步補地價和詳細發展限制等條款。由於招標文件不公開,因此吸引不少發展商蜂擁提交意向書,是為取得文件了解內容。當發展商收到招標文件所提供入場費和補地價等資料,發展商提出的分紅等條件,成為中標的關鍵,若沒有標書合乎港鐵心目中條件,則會流標。[34]

港鐵一直將公眾可關注的城市規劃視為智識產權及商業利益一部份。物業發展所公開的資料只有一堆數字。上蓋物業建築物位置、佈局同規劃資料等資料,公眾無法得悉。以日出康城第4期發展為例,雖然市民可以由「總綱發展藍圖」查得其具體發展計劃,唯港鐵可隨意更改發展規模及位置,與過去市場傳言的位置並不相同,早前市場一直認為第4期鄰近日出康城3期緻藍天,又或位於日後商場部分的上蓋,但實際位置其實在日出康城第2期領都旁邊,毗鄰日後擬建的中小學,位置屬臨海地段。有媒體問到第4期的具體位置及發展詳情,港鐵發言人只表示要等待發展商在數年後項目推出時再交代。有居民批評港鐵的規劃改動重大,完全沒有經過任何公眾諮詢,不符合公眾的合理期望。[35]

不過近年亦有民間批評指港鐵發展的物業設計完全以豪宅定位,並採用巨型平台及屏風樓設計。基座均設豪華大型會所、園藝平台及巨型入口大堂,使項目發水比例較一般住宅樓宇為高。地區人士批評港鐵發展的物業形成屏風樓效應、只為物業住客締造優質生活居所及環境,而且物業發展設計是「為錢而非為人」,大部份綠化、康樂設施及休憩空間只限住客享用,公眾只可享用商場及面積細小的地面廣場,比東京、新加坡及上海等地落後得多,公眾並沒有因新物業發展而得到改善。但政府最終沒有理會區議會以至地區人士反對聲音,如期讓港鐵為物業發展項目進行招標工作。而本地主流傳媒亦對民間反對港鐵發展的物業聲音並不重視,難以讓公眾關注。

即使港鐵在2012年6月表示新發展的住宅物業會依據「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實施項目,必須達到香港綠色建築議會制定的綠色建築指標,並且取得綠建環評金級認證(BEAM Plus Gold Certification)。[36]不過由於寬免面積不納入發水上限一成內,因此將來發展的住宅物業只需縮減露台、會所及大堂設施面積即可達標,對於高度及體積,影響不大。[37]

本身管理多個大型屋苑的港鐵,在項目入伙後,會將保安及會所服務外判管理,並壓低做價從中抽取行政費用,不斷增加開支以賺取佣金。又指名工程商搵錢,使業主白交管理費而得不到應有的服務,港鐵便坐享其成。如有住客投訴,港鐵壓抑保安公司扣錢,並無正視問題,縱容無理租客生事及怒罵員工。有住客批評物業管理費昂貴以及管理不善的情況,被迫加管理費和動用屋苑儲備。港鐵將軍澳站上蓋天晉屋苑管理費每平方呎建築面積為2.75元,較將軍澳區其他屋苑昂貴。

近年有業主透露因來年開支增加,要增管理費9%至18%不等。葵芳新葵芳花園業主質疑,港鐵管理樓宇時涉不必要開支,例如每年更換垃圾桶、更換防煙門。另外會聘請額外員工增加支出。由於經理人酬金與屋苑管理支出掛鈎,結果港鐵所享酬金亦水漲船高,屋苑儲備至年底只剩84萬。[38]

東鐵線自100年以來均以路面行駛,隨人口上升,越來越多居民住在鐵路旁邊。但因為嘈音問題而向港鐵及環保署投訴,以東鐵線為最嚴重。東鐵線一共有4個限速段,包括大埔康樂園到太和(110公里限制至60公里車速)、大圍到顯徑(90公里限制至70公里車速)、九龍塘到旺角東段(南行:70公里限制至50公里車速;北行:70公里限制至40公里車速)以及旺角東到紅磡段(80公里限制至40公里車速)。每晚11點過後由九龍塘到紅磡段全線限速30公里。港鐵被批評過度軟弱,縱容居民到鐵路作隨便限制,令悉乘客乘車時間拉長5-10分鐘,同時減少載客達7,500人。[39]

2013年起,港鐵亦為了維持高收益,以高價拆售港鐵沿綫車位,包括沙田溱岸8號、奧運站柏景灣及帝柏海灣的全數車位,其中溱岸8號車位最高造價更達188萬元,創新界車位售價新高;7月中更有車位以月租4,500元租出,創新界最高車位租金,結果使區內停車場車位亦被炒賣,居民泊車成問題。

德福花園

綠楊新邨

康怡花園

杏花邨

盈翠半島

Union Square全景

清水灣道8號

都會駅及城中駅

君傲灣

蔚藍灣畔

御龍山

名城

日出康城

現時,港鐵公司擁有主要為商場及寫字樓的投資物業組合不斷增加。該等投資物業帶來經常性收益及加強集團的資產基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計,港鐵公司於整個投資物業組合中的應佔份額包括可出租面積達257692平方米的零售物業、可出租面積達39410平方米的寫字樓及可出租面積達18905平方米的其他用途物業。港鐵公司的投資物業組合當中包括13個商場及國際金融中心二期18層寫字樓等[24]。港鐵公司還提供港鐵物業管理、代理、港鐵八達通管制系統及樓宇環境衛生等服務。於2020年12月底,港鐵公司於香港擁有多個物業管理合約,合共管理逾111000個住宅單位以及逾772000平方米的寫字樓及零售空間。

於2000年,港鐵公司建立了一個新的服務品牌Premier Management Services,以管理選定的高檔物業,包括國際金融中心二期、九龍站上蓋豪宅(包括凱旋門、天璽、君臨天下等)

2020年香港物業管理收入上元,較2019年減少22.0%至2.37億港元。

港鐵公司現正於中國內地發展物業顧問及管理業務,現有7份物業管理合約,並就此訂立了新合約,為中國國內不同地區的高檔物業發展項目提供管理及顧問服務。於2006年,SOHO中國有限公司訂立了委託港鐵公司管理豪華寫字樓/商業發展項目的3份新的物業管理合約,有關物業均位於北京的中心商業區,包括SOHO尚都、建外SOHO第七期及朝外SOHO。於2007年上半年已就北京2個辦公室及商業發展項目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一個位於光華路,另一個位於西單。港鐵公司亦就北京銀座Mall(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經營及物業管理訂立了長期的租約,銀座Mall為一可租用面積達19,295平方米的購物中心,已於2007年1月啟用。[30][42]2011年8月19日港鐵首次奪得中國鐵路上蓋物業、以底價19.77億元(人民幣.下同),平均每平方米樓面地價9590元,投得的深圳龍華綫車廠一期,為深圳地鐵龍華車輛段上蓋港鐵.天頌,總樓面面積約221.9萬平方呎,其中住宅佔206.3萬平方呎,涉及1,700伙,在2015年4月開售,預計在2016年落成,地價約19.77億元人民幣。

至於與天津市地下鐵道集團合資發展的天津地鐵6號綫北運河站項目,亦會作綜合商住發展,涉及總樓面近300萬平方呎,較龍華綫車廠1期規模更大。

港鐵副行政總裁梁國權接受訪問就曾指出,計劃以香港的鐵路加物業模式進軍內地,除了北京、深圳及杭州之外,亦會在其他一綫城市物色拓展機會,將海外淨資產比例由現時的10%提升至15%。[43]

高端商場:

地區商場:

普通商場:

內地商場:

圓方的外觀

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內部

德福廣場的正門

杏花新城的出入口

青衣城的出入口

綠楊坊的外觀

連理街商場內部

Citylink內部

由港鐵公司擁有的東涌纜車項目名為「昂坪360」,是香港一條連接大嶼山東涌及昂坪的纜車(吊車)路綫,系統並由附屬於港鐵公司的昂坪360有限公司管理及營運。「昂坪360」於2006年9月18日啟用。

於2008年全年昂坪360纜車及昂坪市集,為港鐵公司帶來1.56億港元的收入,旅客人數逾160萬人次[9]。港鐵公司還推出私人包廂服務,並與圓方、青衣城及港鐵友禮會聯合推出推廣活動以吸引旅客。

港鐵公司於1997年推出八達通卡。自此,免觸碰的八達通卡在香港大行其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香港採用八達通的商戶逾31000家。八達通卡及其他儲值八達通產品的流通量達3410萬張,而每日平均交易量及交易金額分別為1160萬宗及1.937億港元。。八達通卡不僅獲各類公共交通工具廣泛接受,同時亦獲若干大型連鎖便利店及超級市場以及快餐店廣泛接受,而且透過便攜式八達通處理器,將業務擴展至中小型零售市場,吸納更多零售商戶採用八達通。

八達通卡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擁有,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為港鐵公司的非受控制、間接附屬公司,而港鐵公司為該公司的最大股東。港鐵公司目前擁有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57.4%的已發行股本,而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則擁有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餘下42.6%已發行股本由九廣鐵路公司22.1%、九龍公共巴士控股有限公司12.4%、城巴有限公司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擁有。儘管港鐵公司持有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57.4%已發行股份,但本公司於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會議的投票權以49%為限,而概無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東可能夠單方面控制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局。而於兩鐵合併後,港鐵公司和九廣鐵路公司持有的股份則維持不變[45]。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在香港以外,亦贏得多項合約以擴大其海外業務,包括在荷蘭和中國長沙。

2022年7月,港鐵宣布設立O2O (Online-to-Offline)零售品牌「LOUDER」,為本地年輕藝術家及創業家提供自家設計及手作,透過平台進行較低成本的推廣及宣傳。同時會於2022年8月在將軍澳The LOHAS康城設立實體店,其後亦將在圍方及The Southside商場開設門市。[47]

港外業務编辑

中國大陸為港鐵公司業務發展策略的重點,主要集中在城市鐵路的開發及投資,並為中國大陸提供鐵路營運、物業管理及顧問服務[30]。目前,北京港鐵四號綫,十四號綫項目進展暢順,港鐵公司亦為深圳市軌道交通四號綫項目獲得審批作好準備,並繼續在杭州、蘇州、天津及武漢等主要城市以及北京及深圳尋找更多類似投資項目機會。

早於2002年,港鐵公司在上海建立了名為「上海港鐵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的合資企業,負責上海鐵路建設的項目管理。該公司為上海地鐵九號綫第一期的項目管理及業主代表,負責九號綫的設計及施工,並為八號綫及十一號綫作設計諮詢。九號綫第一期由松江新城站至桂林路站已於2007年12月底通車,而桂林路站至宜山路站的一段已經於2008年底完成。[48]

港鐵公司與其公私合營夥伴合組的公司,在2006年4月12日與北京市政府簽署了北京地鐵4號線項目的《特許經營協議》,項目總投資金額約153億元人民幣,是集團海外業務發展上的重要里程碑。北京地鐵四號綫不但是京港合作其中一個最大的投資項目,也是港鐵公司在中國國內首個以公私合營模式合作投資、開通和運營的鐵路項目。

約46億元人民幣或成本總額的30%由港鐵公司、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及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聯合組成的公私合營公司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承擔,三方在合營公司中分別擁有49%、2%及49%的權益。其餘建設成本由北京市政府提供。合營公司將負責北京四號綫的機電鐵路系統及列車,並獲得特許經營權經營該鐵路30年。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亦於2008年11月27日與北京市政府全資擁有的北京軌道交通大興綫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就全長22公里的北京地鐵大興綫的營運及維修項目簽署了諒解備忘錄。由於大興綫為四號綫的伸延,合營公司於大興綫落成後可營運大興綫直至特許經營完結。北京四號綫全長29公里,共24個站,南起豐台區南四環路的公益西橋站,北至海澱區的安河橋北站,是北京南北交通的主要鐵路幹道。建造工程已於2009年9月落成;而大興綫則為2010年落成。於2009年9月28日正式通車,及成為首個香港公司營運的中國鐵路。[9][49][50][51][52]

港鐵公司在2005年5月跟中國深圳市政府簽署了深圳市軌道交通龍華綫二期的興建及全綫30年的特許經營協議,採用一種建基於「鐵路和物業」模式(即由港鐵公司負責龍華綫沿綫的物業發展項目)的融資安排,全資以建設、營運、轉移模式興建及營運,並成立了全資擁有的子公司「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簡稱為港鐵(深圳)公司)」管理整個總投資58億元人民幣的項目。

於2009年3月,深圳龍華綫整個項目已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相關公用設施遷移及收地工作已經開始,前期準備工作已接近完成,主要土木工程可隨即展開。於2009年3月18日,港鐵(深圳)公司與深圳市政府就龍華綫項目正式簽署了《特許經營協議》。根據是項《特許經營協議》,港鐵公司負責投資及建設龍華綫二期,並需負責龍華綫所有運營、維修及資產管理等方面的開支,而深圳市政府會提供適當財務支持,並營運全綫30年。港鐵公司將同時著手安排接管龍華綫一期的有關工作。於2009年6月9日,國家工商總局授權深圳市工商局正式簽發了企業法人營運執照給港鐵(深圳)公司,標誌龍華綫全綫逐漸轉入運營階段。在龍華綫全綫通車前約12個月,港鐵(深圳)公司會著手營運龍華綫一期,為全綫通車做好準備工作。港鐵(深圳)公司於2010年7月1日接管龍華綫。整條龍華綫工程已於2011年6月16日,深圳舉辦第二十六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前竣工通車。

深圳地鐵4號綫全長31.3公里,共23個站,從福田口岸作起點直達龍華新區。龍華新區是中國高速鐵路深圳北站的所在。龍華綫連接港鐵落馬洲站,將深港兩地的鐵路服務緊密連接起來。龍華綫一期從福田口岸站至少年宮站,一期長4.6公里,於2004年12月28日通車,二期長16公里,設有10個車站,連接少年宮站至清湖站,於2011年6月16日開通。[9][53][54]三期長10.7公里,設有8個車站,連接清湖站至牛湖站,於2020年10月28日開通。

2020年7月23日,港鐵(深圳)與中鐵電氣化局合營公司投得深圳地鐵13號線建設及經營權。

港鐵公司於2008年5月向杭州市改革及發展委員會提交杭州地鐵一號綫的提資建議書,於2008年7月獲選為項目的「優先談判對象」後,並於2009年1月16日與杭州市政府及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定原則性協議,就杭州一號綫項目以公私合營模式投資、建設及為期25年的營運。該項目的總投資金額達220億元人民幣。杭州一號綫已於2012年通車。港鐵公司同時與杭州市政府簽訂策略性協議,探討杭州地鐵沿綫的物業發展機會。[9][55]

港铁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与杭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杭州地铁5号线PPP项目特许协议[56]。根据协议,杭港地铁将负责5号线的机电设备工程部分的投资以及线路落成通车后25年的营运管理和维护[57]。

港鐵公司再於2008年11月跟瀋陽市政府及瀋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成立特許經營公司營運全長50公里的沈阳地铁一號綫及二號綫。並和沈阳市政府成立聯合合作小組,研究瀋陽地鐵第四、九、十號綫,及一、二號綫延綫的發展。瀋陽一、二號綫分別將於2010及2012年投入服務。此外,港鐵公司簽訂了另一份協議,就瀋陽一、二號綫的沿綫物業發展機會展開規劃和探討。

於2009年5月18日,港鐵公司與瀋陽市政府及瀋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就瀋陽地鐵一、二號綫的營運及維修項目,簽訂《瀋陽市地鐵一、二號綫特許運營承包協議》。根據協議,港鐵公司與瀋陽市政府全資擁有的瀋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將成立特許經營公司,雙方分別持有49%及51%的權益。特許經營公司負責就瀋陽地鐵一、二號綫進行為期30年特許經營的營運及維修,包括運營前準備工作、列車及車站運作及維修等,並收取特許經營費用。瀋陽地鐵一、二號綫整項工程耗資約200億元人民幣。此外,瀋陽市政府亦與港鐵公司簽署另一份有關探討瀋陽市地鐵沿線及站點周邊房地產的合作開發協議,當中包括位處「金廊」的物業發展項目。與此同時,瀋陽市政府與港鐵公司已成立聯合工作小組,現正探討未來瀋陽地鐵四號綫及二號綫北延的發展。

港鐵於2010年的年報表示,由於瀋陽地鐵項目出現不確定性,無法履行合約,故已經從瀋陽撤離並註銷所有於瀋陽項目相關開支。[9][58][59][60]

2018年4月11日,港鐵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港鐵 (澳門)獲委託承擔澳門輕軌氹仔線通車前的預備工作、首5年的營運以及基礎支持維修保養的服務,合約總值57.1億港元。[61][62]

港鐵公司秉持以低投資額的業務發展策略,在歐洲私有化的市場上爭取資金需求較低的鐵路及地鐵運營專營權合約[30]。

2014年7月18日,港鐵公司贏得倫敦伊利沙伯綫(Elizabeth line)的營運權,為期8年及可選擇延長多兩年。合約由2015年至伊利沙伯綫通車前以臨時品牌「倫敦交通局鐵路」(TfL Rail)營運舊有接替路線,2022年5月24日以代號為橫貫鐵路(Crossrail)的基建項目中貫通倫敦市中心的新建隧道和車站投入服務起全線包含接替路線都一併改名為伊利沙伯綫繼續服務[9][63][64]。

2017年3月27日,英國運輸部公布,港鐵公司與第一集團(FirstGroup plc,LSE:FGP)聯營First MTR South Western Trains Limited 獲英國西南鐵路專營權,新專營權於2017年8月20日生效,為期7年。其後英國運輸部可行使選擇權,延長專營權11個月,First Group及港鐵各佔該公司70%及30%股權

港鐵公司於2008年8月入標競投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地鐵的專營權,並於2009年1月21日,港鐵公司獲批這個全長108公里、共100個車站的鐵路系統為期八年的專營權,並成立子公司MTR Stockholm AB(MTRS)。港鐵公司於2009年11月2日開始營運及維修該鐵路。

在這項目,港鐵公司夥拍來自挪威的Mantena公司負責列車維修。

港鐵公司也營運由斯德哥爾摩至哥特堡的城際客運鐵路「MTR express」,使用X74型動車組運行。[9][65][66]

港鐵公司於2009年2月入標競投愛爾蘭首都都柏林地鐵北綫(Dublin Metro North)的營運專營權。[9]

港鐵公司在澳洲的市場上亦爭取到鐵路運營專營權合約。

港鐵公司於2009年4月入標競投澳洲墨爾本地鐵的專營權。港鐵公司與澳洲當地兩間公司(John Holland Pty Ltd及United Group Rail Services Ltd)組成合營公司Metro Trains Melbourne(MTM),當中港鐵公司擁有6成股權,而合營公司在2009年4月7日把完成好的標書遞交給澳洲維多利亞州政府的交通部,於2009年6月25日獲批這個專營權合約,並於2009年9月1日與維州政府正式簽署專營權協議。合營公司於2009年11月30日接管墨爾本鐵路的營運及維修工作,首期為期八年,並將該鐵路系統命名為「Metro」。

墨爾本鐵路網絡共有15條鐵路綫,全長372公里,每星期有340萬人次使用;為全球最為龐大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之一。[67][68][69][70][71][72]

港鐵公司(60%)與John Holland(20%)與UGL Rail(20%)(與墨爾本地鐵專營權相同)組成合營公司 Metro Trains Sydney,於2019年營運新開通的悉尼西北鐵路綫(Sydney Metro North West),是澳洲首個全自動高速鐵路系統。[73][74]因為悉尼西北鐵路綫與悉尼市區與西南鐵路綫 (Sydney Metro City & South West)是相連的,Metro Trains Sydney 也會於2024年營運該條線,整個系統稱為悉尼地鐵(Sydney Metro)。

經營特色编辑

港鐵公司的業務發展模式為「鐵路和物業綜合發展經營」模式。港鐵公司與發展商在車站和車廠上蓋及鄰近地方興建住宅及商業物業。

為了與乘客打開溝通渠道,港鐵於2000年成立「地鐵友禮會」,為乘客送上最新的港鐵優惠和資訊。兩鐵合併後,「地鐵友禮會」改名為「港鐵友禮會」,並擴展至東鐵綫、西鐵綫、馬鞍山綫及輕鐵。直至現在,會員人數經已超過74萬。

港鐵公司亦透過電郵,向會員發送載有港鐵最新資訊的eNews,並定期進行問卷調查收集會員意見。

環保及社會責任编辑

前港鐵公司行政總裁周松崗稱[75]:

自1998年起,港鐵公司的「車站藝術(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計劃隨著「機場快綫藝術品計劃」正式展開。除了在港鐵車站及機場快綫車站裝置不同藝術品外,在興建新站或翻新現有車站時,港鐵公司會把藝術元素融入車站建築之中[76]。

2005年起,港鐵公司與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攜手舉辦全港最大型的競步比賽「港鐵競步賽」,鼓勵市民多做運動。除本地的參賽者之外,比賽更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運動員參加[77][78][79]。

港鐵公司與香港的衞生署攜手合作舉辦「多行樓梯、多點健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活動,推廣行樓梯為健康帶來的好處。乘客途經車站時,會看見健康標貼張貼於站內樓梯旁。標貼上會顯示站內樓梯的級數,並列有行樓梯的好處,以鼓勵乘客利用樓梯代替扶手電梯或升降機上落[80]。

1993年起,港鐵公司的員工會利用公餘時間貢獻社會,自發舉辦及參與義工活動。多年來,義工定期為不同社群提供服務。於2005年,港鐵公司更成立了義工計劃,為員工提供支援。港鐵公司於「鐵路人‧鐵路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義工計劃中共參與86個社區項目,參與義工達1,800人而受助者則有12,000人。計劃的服務對象包括長者、低收入家庭、身體殘障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有需要人士[81]。

此外,港鐵公司在環保及社會責任方面所作的工夫亦包含:

公司總部编辑

1975年成立時,地下鐵路公司的臨時總部曾設於中環和記大廈,直至1979年才遷入第一代永久總部—「香港地下鐵路公司行政大廈」,位於九龍灣偉業街33號,總部旁另設九龍灣車廠存放列車及進行維修、清洗等工作,及1980年正式開幕的車廠上蓋物業—德福廣場。

1993年7月,地下鐵路公司與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簽訂合作協議,重新發展地下鐵路公司的行政大廈原址及毗鄰的地盤[82]。

1997年,「地鐵行政大廈」原址重建為德福廣場第二期。當中包括31,200平方米的商場及兩幢共52,500平方米的寫字樓大廈。地下鐵路公司保留其中一幢大廈,約33,500平方米的寫字樓樓面成為地下鐵路公司的新總部—「地鐵大廈」[83],作為地下鐵路公司車務和行政等工作的辦公室。而在重建期間(約1994年至1997年),地下鐵路公司的總辦事處就部份遷到「九龍灣宏開道8號其士商業中心十七樓」辦公,其後遷回原址[84]。

隨著兩鐵合併,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於2007年12月2日將總部改名為「港鐵總部大樓」。

公司標誌编辑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採用的標誌,乃於1975年地下鐵路公司創立時所設計,公司標誌最初並沒有顏色,只有上下兩個相反半圓加上一條直綫中間穿過的徽號,及旁邊的「地下鐵路公司」中文或英文字樣,其徽號構思源自漢字的「木」字,相傳地鐵在五行中為金,但地在五行中為土,地鐵在地下行走等同被土給剋制,所以特別選用了剋制土的木來作為標誌以達到平衡,蘊含力量、穩健與增長的意思,象徵著當時地下鐵路貫通一水之隔的港島與九龍(與此同時,亦包含抽象的地鐵英文縮寫「MTR」)。為配合香港社會的不斷進步,這標誌於1996年亦換上新面貌,除保留原有徽號外,更改為加上「地鐵公司」的中英文字樣,充分體現香港作為一個國際性都市的堅毅進取特質。[85]

港鐵公司為配合兩鐵合併,於2007年尾將公司徽號旁邊的「地鐵公司」的中英文字樣則改為「MTR港鐵」,並是沿用至今。

另外,港铁的标志与提非纳字母ⵣ高度相似,但并没有直接关系。

管治醜聞编辑

港鐵聲稱為乘客提供優質服務,早年更以「香港人的驕傲」自居甚至作為廣告標語,唯近年無論在服務質素及多項業務方面備受各界批評。在兩鐵合併後多項新鐵路工程發生的種種問題,亦讓港鐵的管治失控漸見現形。

港鐵一名負責內地事務的港鐵高層2018年7月25日突然離職,並在保安人員陪同下「執包袱」離開港鐵九龍灣總部辦公室。消息人士向媒體透露是一名負責內地業務的高層懷疑捲入貪污調查,被港鐵即時解僱。涉事港鐵高層負責中國內地業務,曾參與港鐵物業發展的首個內地樓盤項目—深圳龍華車輛段天頌,疑因售樓過程中涉貪而捲入貪污調查。

廉政公署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若接獲貪污投訴並獲足夠資料起訴,廉署會按既定程序依法跟進。

[86]

廣深港高速鐵路試營運近2個月以來事故頻生,港鐵被批評每次都是被傳媒揭露後才承認事件。作為港鐵董事局主席的馬時亨要求公眾相信港鐵管理層,「我哋話畀你聽OK就得㗎啦(我告訴你OK就行了)」。他更質疑記者和傳媒不是專業人士,追問資料並無意義「畀咗(資料)你又點?(給了資料給你又如何?)」更謂港鐵日日有事故如每宗都要公佈「我哋管理層唔使瞓覺(我們管理層不用睡了)」。[87]

馬時亨的言論惹來公眾反彈,被質疑態度傲慢。他在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稱因可能「天氣熱」、「當日沒祈禱」為由解釋自己的失言,但沒有就失言致歉。[88]

在沙中線連串工程問題的應對上,馬時亨和一眾高層應對公眾的態度和透明度也大有問題。

《蘋果》於2018年5月揭發紅磡站沙中線月台剪鋼筋事件後,港鐵曾發表聲明指報道以誤導的標題及內容引起公眾恐慌,質疑傳媒報道危言聳聽。到工程造假醜聞鬧大,隨著更多爆料曝光,港鐵才承認有「剪鋼筋」事件,但一直只以以「唧牙膏」式披露工程不合格記錄詳情,又聲稱未有為部分工序保留書面記錄,一直避答記者問題,都對公眾感覺港鐵的管治崩壞。[89][90]

面對社會各界指摘,港鐵在2018年6月27日於多份報章刊登聲明強調工程符合質量安全,「確定有關工程符合相關規格,已批准的圖則及法定要求」。並稱「只不斷提出單方面的指控或揣測對事件毫無幫助,亦不必要地影響公眾對鐵路基建的信心。」惟聲明未有正面回應,會否鑿開月台層石屎抽驗鋼筋。[91]

對於港鐵在報章刊登廣告,稱有人單方提控揣測會影響公眾對鐵路基建的信心,最初揭發事件的工程分判商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批評港鐵浪費金錢,「玻璃心」且「小家」,強調中科聲明都是建基於事實,並非危言聳聽,認為港鐵要檢討監管工程制度。潘又表示,若立法會傳召他到場交代事件他定會出席,惟希望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方可「講得舒暢」;潘又不點名批評工程承建商禮頓「連政府都不怕」,是「香港建築界的毒瘤」。[92]

對於有人向田北辰報料指「見到工人扭鋼筋入連續牆的螺絲帽」,被港鐵質疑純屬揣測,田北辰強調消息只是「聽回來」而自己不掌握任何證據,稱「若有證據就一定會報警舉報」。田指出若要公眾挽回信心,港鐵必須立即抽檢鋼筋。又指禮頓同樣「一直未提交任何證據顯示全部2.6萬支鋼筋都無剪短」,港鐵反而要求公眾「相信她們」,並不公道。[93]

翌日,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於不同媒體指出,自己曾與禮頓高層視察工地時親眼目睹剪鋼筋過程,估計数目過千,並在當時拍下照片影片,指這是經過策劃而非單純前線人員施工失誤造成,潘焯鴻更透露,在與承辦商禮頓建築再度簽署保密協議前,曾用手機展示在工地拍攝鋼筋被剪短的影片,惟被對方當場要求刪除影片。其後港鐵更在去年工程尾段終止中科餘下工程,涉及金額約7,000萬元。潘指港鐵高層包括工程項目總监黃唯銘不可能不知情。 [94]

傍晚,潘亦到蘋果日報直播交代細節, 潘焯鴻批評事件發生後港鐵不討論事件,但又出廣告質疑别人批評片面。他又指港鐵曾指「中科要脅要錢」,企圖抹黑中科,「將中科在建築界推埋死角」,潘謂港鐵刊登廣告聲明不盡不實,驅使他站出來說清楚。有讀者呼籲全港市民應罷坐港鐵。[95]

身兼港鐵非執行董事及測量師的劉炳章,於7月1日出席香港電台電視部節目《城市論壇》時,被熱血公民主席、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質問有關沙中綫工程醜聞;劉反指鄭「挑動矛盾」,更大聲強調稱「講港鐵我最有資格講,你哋完全冇資格講」。 [96]

港鐵近年在鐵路,物業和其他業務都以以利益最大化,管理層聲稱要顧存股東利益,但香港政府實際才是港鐵的最大股東;另外,港鐵近年全力開拓非車務收入和非本地業務,同時又壓縮成本,犧牲了維修的人力物力投放,間接影響列車的安全可靠性和服務質素。可是董事和管理層提供劣質服務卻可獲得丰厚酬金,加上高層的言論和態度,都令外界有感港鐵欠缺社會道德和責任。不少市民要求港鐵管理層薪酬花紅需要與服務水平掛勾,但政府作為監管機構及港鐵大股東並沒有理會。[97]

2018年傳出港鐵專責維修安全的工程主管考試,可能大規模造假。有員工指,在參與內部工程主管的考試前,有考生事先獲發全卷答案,現場考官亦會「提水」,確保考生答對才准交卷,相信有關做法與港鐵近年人手短缺有關。有議員批評靠出貓「上位」的工程主管嚴重威脅前線人員的性命安全,事件更可能違法;港鐵回覆指,調查顯示所有員工均按照指引進行考核。 [98]

港铁主导香港高铁建设,但在工作中出现了严重问题,造成了大量的超支和严重的延误,引发了香港社会的广泛不满,政府亦成立专门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该事件内情,委员会在调查报告中指出了港铁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严重缺陷。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英語: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簡稱中國中鐵,又名CREC(母公司的英文縮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有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東為中國鐵路工程集團(簡稱中鐵工),是集勘察設計、施工安裝、房地產開發、工業製造、科研諮詢、工程監理、資本經營、金融信託和外經外貿於一體的多功能、特大型國有企業集團,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直屬企業。它是全球第三大建築企業、亞洲和中國最大鐵路及橋隧建設承建商,在中國大陸享有龍頭建築企業地位,並且在海外(主要是東南亞及非洲國家)負責大型基建項目。[3]在2011年財富世界500強中排名第95位。

目次

歷史編輯

中國中鐵的母公司中國鐵路工程集團(簡稱中鐵工,前稱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與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簡稱「中鐵建」),曾經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旗下部門,故此兩個集團同時有「中鐵+(數字)+局/院」為命名的子公司。現時,中鐵工、中鐵建已脫離鐵道部,改為隸屬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07年11月,中鐵工決定以「先A後H」的方式將主業整體上市,建立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先在上海以A股上市,後在香港以H股上市,並表明「H股招股價不低於A股招股價」,以解決AH股股價之間差價的問題[4][5]。它是首隻是以「先A後H」形式上市的國企股股份。A股在2007年12月3日上市,H股在12月7日上市[6]。A股招股價是4.8元人民幣,H股招股價是5.78元港幣[7]。

上市初期,中國中鐵擁有子公司中鐵一局、二局、三局、四局、五局、六局、七局、八局、九局、十局、大橋局、隧道局、中鐵寶橋、中鐵山橋、中國海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英語:China Overseas Engineering Group)、二院、工程設計諮詢集團(以上均為集團公司,下轄若干二級子公司、分公司),以及三院(現名中國鐵路設計集團)30%股權等等[8]。而中國中鐵旗下的二級子公司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SSE:600528),早在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

在上市首年,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國中鐵的總資產為2,152億元人民幣,淨資產(不計少數股東權益)為554億元人民幣,淨利潤(不計少數股東權益)為32億元人民幣,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每股淨資產為2.60元人民幣[9]。

2008年3月10日起,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成份股加入中國中鐵H股[10]。同年,中國中鐵A股成為上證50指數樣本股(成份股)[11]。

2008年11月,廣東中海工程建設總局由三九企業集團無償劃轉中鐵工[12],其後正式加入中國中鐵。該子公司其後改名中鐵港航局。

2009年,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亦由三九集團無償劃轉中國中鐵,其後該公司重組改名為中國中鐵航空港建設集團,於2017年再改名中鐵北京工程局。

2009年,母公司中鐵工又轉讓部分中國中鐵持股(4.675億股)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13]。截至2009年12月31日,4.675億股中國中鐵等於2.20%中國中鐵股權,而中鐵工當時擁有中國中鐵56.10%股權[14]:13-14。

2010年,中國中鐵又成立中鐵上海工程局。

剛果民主共和國曾向中國中鐵批出開礦權,期望換取中國中鐵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基建投資,卻被一間美國基金公司「FG Hemisphere Associates」以債權人身份在香港要求截取中國中鐵投資的1.02億美元作為抵債,剛果民主共和國以「絕對外交豁免權」圖阻基金公司追債,2010年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敗訴;剛果民主共和國不服判決,於2011年3月21日要求香港終審法院就外交豁免權提請全國人大釋法[15]。

2014至2015年,中國中鐵發行永續債券,2015年第一期的集資額為40億元人民幣,頭5年票面年利率為5.65%[16]。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國中鐵的淨資產(不計少數股東權益)為1,305.9億元人民幣,但包含永續債119.4億元人民幣[17]。中國中鐵在該年度一共非公開發行A股120億元人民幣、發行永續債劵90億元人民幣[17]:22,金額超過2014年的發債30億。

2016年,中國中鐵又成立中鐵廣州工程局,由中鐵港航局和深圳中鐵觀瀾投資合併而成[18]。

2017年,中國中鐵借殼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將中鐵高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而原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的業務,改由中國中鐵全資子公司中鐵二局工程有限公司擁有,但與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並不是子母公司關係。

2018年6月,中國中鐵擬進行債轉股,對子公司:二局工程公司、三局公司、五局公司、八局公司引入新股東,例如四大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之中的東方、長城和信達、央企中國國新控股、央企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旗下的結構調整基金等,規模達116億元人民幣[19][20][21]。但於同年年底,中國中鐵又宣佈發行新股,以每股6.87元人民幣收購前述的少股東股權,變相將子公司的債務轉為中國中鐵的股本[22][23]。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英語: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簡稱中國中鐵,又名CREC(母公司的英文縮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有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東為中國鐵路工程集團(簡稱中鐵工),是集勘察設計、施工安裝、房地產開發、工業製造、科研諮詢、工程監理、資本經營、金融信託和外經外貿於一體的多功能、特大型國有企業集團,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直屬企業。它是全球第三大建築企業、亞洲和中國最大鐵路及橋隧建設承建商,在中國大陸享有龍頭建築企業地位,並且在海外(主要是東南亞及非洲國家)負責大型基建項目。[3]在2011年財富世界500強中排名第9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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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鐵的母公司中國鐵路工程集團(簡稱中鐵工,前稱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與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簡稱「中鐵建」),曾經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旗下部門,故此兩個集團同時有「中鐵+(數字)+局/院」為命名的子公司。現時,中鐵工、中鐵建已脫離鐵道部,改為隸屬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07年11月,中鐵工決定以「先A後H」的方式將主業整體上市,建立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先在上海以A股上市,後在香港以H股上市,並表明「H股招股價不低於A股招股價」,以解決AH股股價之間差價的問題[4][5]。它是首隻是以「先A後H」形式上市的國企股股份。A股在2007年12月3日上市,H股在12月7日上市[6]。A股招股價是4.8元人民幣,H股招股價是5.78元港幣[7]。

上市初期,中國中鐵擁有子公司中鐵一局、二局、三局、四局、五局、六局、七局、八局、九局、十局、大橋局、隧道局、中鐵寶橋、中鐵山橋、中國海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英語:China Overseas Engineering Group)、二院、工程設計諮詢集團(以上均為集團公司,下轄若干二級子公司、分公司),以及三院(現名中國鐵路設計集團)30%股權等等[8]。而中國中鐵旗下的二級子公司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SSE:600528),早在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

在上市首年,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國中鐵的總資產為2,152億元人民幣,淨資產(不計少數股東權益)為554億元人民幣,淨利潤(不計少數股東權益)為32億元人民幣,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每股淨資產為2.60元人民幣[9]。

2008年3月10日起,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成份股加入中國中鐵H股[10]。同年,中國中鐵A股成為上證50指數樣本股(成份股)[11]。

2008年11月,廣東中海工程建設總局由三九企業集團無償劃轉中鐵工[12],其後正式加入中國中鐵。該子公司其後改名中鐵港航局。

2009年,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亦由三九集團無償劃轉中國中鐵,其後該公司重組改名為中國中鐵航空港建設集團,於2017年再改名中鐵北京工程局。

2009年,母公司中鐵工又轉讓部分中國中鐵持股(4.675億股)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13]。截至2009年12月31日,4.675億股中國中鐵等於2.20%中國中鐵股權,而中鐵工當時擁有中國中鐵56.10%股權[14]:13-14。

2010年,中國中鐵又成立中鐵上海工程局。

剛果民主共和國曾向中國中鐵批出開礦權,期望換取中國中鐵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基建投資,卻被一間美國基金公司「FG Hemisphere Associates」以債權人身份在香港要求截取中國中鐵投資的1.02億美元作為抵債,剛果民主共和國以「絕對外交豁免權」圖阻基金公司追債,2010年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敗訴;剛果民主共和國不服判決,於2011年3月21日要求香港終審法院就外交豁免權提請全國人大釋法[15]。

2014至2015年,中國中鐵發行永續債券,2015年第一期的集資額為40億元人民幣,頭5年票面年利率為5.65%[16]。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國中鐵的淨資產(不計少數股東權益)為1,305.9億元人民幣,但包含永續債119.4億元人民幣[17]。中國中鐵在該年度一共非公開發行A股120億元人民幣、發行永續債劵90億元人民幣[17]:22,金額超過2014年的發債30億。

2016年,中國中鐵又成立中鐵廣州工程局,由中鐵港航局和深圳中鐵觀瀾投資合併而成[18]。

2017年,中國中鐵借殼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將中鐵高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而原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的業務,改由中國中鐵全資子公司中鐵二局工程有限公司擁有,但與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並不是子母公司關係。

2018年6月,中國中鐵擬進行債轉股,對子公司:二局工程公司、三局公司、五局公司、八局公司引入新股東,例如四大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之中的東方、長城和信達、央企中國國新控股、央企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旗下的結構調整基金等,規模達116億元人民幣[19][20][21]。但於同年年底,中國中鐵又宣佈發行新股,以每股6.87元人民幣收購前述的少股東股權,變相將子公司的債務轉為中國中鐵的股本[22][23]。

【武漢眾美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眾美聯 |众敏 |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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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京,2017年7月19日- 国际天食集团(“TANSH”,HK.3666,原小南国餐饮控股有限公司)宣布联合众美联(NASDAQ:JMU)旗下上海众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日本ACCESS株式会社签定战略合作意向,未来三方将在商流、物流方面协同发力,战略性的开发中国餐饮市场。此次签约合作后,国际天食集团将结合公司的全球品牌投资发展战略、中国本土的供应链及产品技术研发优势、旗下各品牌及合作方资源,与ACCESS及众美联积极开展以下三个方向业务合作:1、供应链源头生产技术及产品研发;2、中国地区三个核心市场的业务开拓 (线下品牌餐饮实体店、互联网品牌外卖及商超零售市场);3、优秀餐饮品牌中日合作与交流。

(右起:日本ACCESS株式会社社长佐佐木淳一、国际天食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慧敏、众美联集团董事长朱晓霞)

据悉,日本ACCESS株式会社始创于1952年,为日本最大的食品流通商社之一,拥有跨越半个世纪的食品流通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世界500强之一的日本著名企业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ITOCHU)持有其93.77%的控股股权。ACCESS株式会社专注于食材供应链领域,年销售额达1250亿元人民币,以“守护美味・传承美味・创造美味”为企业使命,旨在驱使综合商品销售计划提案机能与高品质的物流机能,提供符合食品市场需求的全商品线商品/服务。

此前原小南国餐饮控股有限公司已于特别股东大会通过更名事项,更名为国际天食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升级为餐饮品牌运营集成平台,兼具产业式供应链赋能、工业化技术研发、传统加新渠道、多品牌美誉度、人才建设等多重优势。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众美联,系中国领先的餐饮及酒店行业B2B2C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国餐饮酒店行业的供应商和采购客户提供综合服务。此番三大巨头的合作,亦被外界视为国际天食集团运作产业式供应链、提速国际化步伐的一大里程碑。

国际天食集团董事局主席、众美联集团联合创始人王慧敏女士认为,“非常高兴能促成三方达成合作,共同在中国餐饮市场打造国际化水准的商流、物流体验。中国餐饮业正进入产业结构变化的重要时期,供应链已成为餐饮业改革下半场最重要的赛道。引入ACCESS,将极大提升整个中国餐饮行业的供应链水准,带来国际化的食品流通视野。”

日本ACCESS株式会社社长佐佐木淳一先生表示,“2017年ACCESS株式会社计划战略性地扩大海外市场,我们很高兴能在中国市场找到最佳合作伙伴,和国际天食集团、众美联(JMU)就中国餐饮板块达成合作共识,参与到中国餐饮蓝海市场以及进入新型中国餐饮批发商的事业领域。我们期冀未来结合国际天食集团在餐饮业丰富的品牌经验和研发力、JMU所拥有的平台及供应链服务优势,创造一个崭新的共同发展机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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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搞笑公告】世界之大想咋就咋 |细数那些香港上市公司的奇葩公告 |盘点那些令人笑到窒息的上市公司公告 |

1月22日晚间,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三五互联: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该公告显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代表张文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将辞去在该公司的职位,这些司空见惯的辞职行为,本来引起不了多大的关注,但是就像2015年4月14日河南实验中学的那位女老师潇洒任性的辞职信,“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一样,张文先生的辞职信也是即潇洒又任性,“寻找真实的自己!”

道哥在羡慕这些说走就走的潇洒行为的同时,也在感慨,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三五互联的公告也是比较任性,所以道哥就忍不住去查找一些搞笑又怪诞的公告,之后发现“上市公司那么多,奇葩的公告也不少”。

与上述两位辞职理由相像的还有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该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的辞职情况为“因追寻心中梦想的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而这些主要是以个人的原因引发公告的别具一格,但是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的公告则可以用奇葩二字来形容了!

2017年6月15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更正公告》,该公告主要是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买入公司股票倡议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经核查,第一段存在笔误,误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写成“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己公司的名字都给写错了,这个公告撰写员还真不是一点马虎呀!真想知道这位撰写员之后发生了什么!

2016年12月13日,深圳市爱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而在这个变更公告中对于实际控制人袁诚文和瞿学萍的关系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该公司在2106年12月7日公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中显示:“袁诚文系瞿学萍姐夫”。

而2017年12月13日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中则显示:“袁诚文与瞿学萍为夫妻关系”。经过了短短六天的时间,这二人之间发生了什么?竟然从姐夫进阶为丈夫?难道又是公告撰写员的失误?这也太有悖常理了呀!

1月22日晚间,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三五互联: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该公告显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代表张文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将辞去在该公司的职位,这些司空见惯的辞职行为,本来引起不了多大的关注,但是就像2015年4月14日河南实验中学的那位女老师潇洒任性的辞职信,“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一样,张文先生的辞职信也是即潇洒又任性,“寻找真实的自己!”

道哥在羡慕这些说走就走的潇洒行为的同时,也在感慨,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三五互联的公告也是比较任性,所以道哥就忍不住去查找一些搞笑又怪诞的公告,之后发现“上市公司那么多,奇葩的公告也不少”。

与上述两位辞职理由相像的还有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该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的辞职情况为“因追寻心中梦想的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而这些主要是以个人的原因引发公告的别具一格,但是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的公告则可以用奇葩二字来形容了!

2017年6月15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更正公告》,该公告主要是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买入公司股票倡议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经核查,第一段存在笔误,误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写成“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己公司的名字都给写错了,这个公告撰写员还真不是一点马虎呀!真想知道这位撰写员之后发生了什么!

2016年12月13日,深圳市爱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而在这个变更公告中对于实际控制人袁诚文和瞿学萍的关系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该公司在2106年12月7日公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中显示:“袁诚文系瞿学萍姐夫”。

而2017年12月13日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中则显示:“袁诚文与瞿学萍为夫妻关系”。经过了短短六天的时间,这二人之间发生了什么?竟然从姐夫进阶为丈夫?难道又是公告撰写员的失误?这也太有悖常理了呀!

核心提示:
如果换在以前,监管机构及警方的商业罪案调查科早已介入事件,但在今时今日的香港却似乎无人问津。

原标题:消失的账簿!细数那些香港上市公司的奇葩公告

小偷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近日(12月30日)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发生了奇闻一桩,一家名为中国动物保健品(00940.HK)的公司在长期停牌后,宣布了一个消息,称公司连续四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文件正本在运输途中被盗,无独有偶,山水水泥(00691.HK)也称已向香港警方报案,称其账簿记录也被盗。

专偷财务文件的“小偷”

根据中国动物保健品在港交所上传的公告,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四个财政年度及本年度的所有财务文件正本原先储存在石家庄办事处,在12月3日,公司安排运送这批文件送回北京总办事处,希望能方便正在进行的法证调查,而在12月3日中午时间,卡车出现故障被拖行往清苑区的汽车修理车间进行修理。

在12月4日上午11点30分,卡车司机修理后从车间取回卡车并前往附近餐厅午膳,随后司机发现卡车遭盗窃。公司随后向当地公安局报告,并根据当地公安局的道路监察系统,派遣人员前往卡车曾途经的方向搜寻卡车。

12月5日,公司与卡车司机及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进一步了解事故,以及成立由执行董事李隽领导并向董事会负责的特别调查小组,根据特别调查小组的调查发现,事故中并无发现可疑人士,根据当地公安局,类似的盗窃在清苑区经常发生。12月12日,当地公安已经寻回卡车,但这批文件已经无法寻获。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另一家资金吃紧的公司山水水泥的身上,根据该公司公告,公司在2015年12月1日下午3点30分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罢免了8名董事的职务,并即时生效。而山水水泥的主要营业地点在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股东特别大会后营业地点仍由这8名罢免的董事拥有或控制,在取回所有权后,山水水泥发现属于公司及其香港全资附属公司的若干账簿、记录及重要文件数据不见了,于是公司联同公司法律顾问在12月28日向香港警察报案。

材料不见了怎么办?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场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中国动物保健品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有审计师、财务总监等,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将5年的财务资料弄不见,很难让市场相信其真实性。而在连续出现两起财务文件失窃事件后,想必会有很多财务有问题的公司效仿此做法,未来很难杜绝这样的事件发生。

这家中国动物保健品于2015年3月30日开始在香港市场停牌,停牌的理由是公司的核数师就部分公司客户及相关银行存款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审计工作,无法在2015年3月31日前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所以需要停牌。

而在6月10日,公司核数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2014年全年业绩的过程中,发现中国动物保健品的员工存在不恰当的行为,最终,公司未能就核数师为确实公司银行帐户数目而要求的有关额外的审计程序的特定工作步骤达成共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在9月25日宣布辞任中国动物保健品的审计师。

目前中国动物保健品尚未复牌,而港交所在7月10日的规定称,公司如果想复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对待解决的事项进行法证调查、披露调查结果、评估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及采取适当补救行动;第二,根据上市规则公布所有未公布的财务业绩,以及就任何核数师的保留意见作出交代;第三,证明公司已采纳合适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控制系统以履行其上市规则责任;第四,向市场发布所有重大资讯让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其状况。

如果情况有变,联交所可能会更改上述条件或施加进一步条件。而上述市场人士称,由于财务文件正本丢失,未来补交的材料很可能已经“面目全非”,如果换在以前,监管机构及警方的商业罪案调查科早已介入事件,但在今时今日的香港却似乎无人问津。

核心提示: 如果换在以前,监管机构及警方的商业罪案调查科早已介入事件,但在今时今日的香港却似乎无人问津。

原标题:消失的账簿!细数那些香港上市公司的奇葩公告

小偷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近日(12月30日)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发生了奇闻一桩,一家名为中国动物保健品(00940.HK)的公司在长期停牌后,宣布了一个消息,称公司连续四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文件正本在运输途中被盗,无独有偶,山水水泥(00691.HK)也称已向香港警方报案,称其账簿记录也被盗。

专偷财务文件的“小偷”

根据中国动物保健品在港交所上传的公告,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四个财政年度及本年度的所有财务文件正本原先储存在石家庄办事处,在12月3日,公司安排运送这批文件送回北京总办事处,希望能方便正在进行的法证调查,而在12月3日中午时间,卡车出现故障被拖行往清苑区的汽车修理车间进行修理。

在12月4日上午11点30分,卡车司机修理后从车间取回卡车并前往附近餐厅午膳,随后司机发现卡车遭盗窃。公司随后向当地公安局报告,并根据当地公安局的道路监察系统,派遣人员前往卡车曾途经的方向搜寻卡车。

12月5日,公司与卡车司机及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进一步了解事故,以及成立由执行董事李隽领导并向董事会负责的特别调查小组,根据特别调查小组的调查发现,事故中并无发现可疑人士,根据当地公安局,类似的盗窃在清苑区经常发生。12月12日,当地公安已经寻回卡车,但这批文件已经无法寻获。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另一家资金吃紧的公司山水水泥的身上,根据该公司公告,公司在2015年12月1日下午3点30分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罢免了8名董事的职务,并即时生效。而山水水泥的主要营业地点在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股东特别大会后营业地点仍由这8名罢免的董事拥有或控制,在取回所有权后,山水水泥发现属于公司及其香港全资附属公司的若干账簿、记录及重要文件数据不见了,于是公司联同公司法律顾问在12月28日向香港警察报案。

材料不见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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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中国动物保健品于2015年3月30日开始在香港市场停牌,停牌的理由是公司的核数师就部分公司客户及相关银行存款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审计工作,无法在2015年3月31日前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所以需要停牌。

而在6月10日,公司核数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2014年全年业绩的过程中,发现中国动物保健品的员工存在不恰当的行为,最终,公司未能就核数师为确实公司银行帐户数目而要求的有关额外的审计程序的特定工作步骤达成共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在9月25日宣布辞任中国动物保健品的审计师。

目前中国动物保健品尚未复牌,而港交所在7月10日的规定称,公司如果想复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对待解决的事项进行法证调查、披露调查结果、评估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及采取适当补救行动;第二,根据上市规则公布所有未公布的财务业绩,以及就任何核数师的保留意见作出交代;第三,证明公司已采纳合适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控制系统以履行其上市规则责任;第四,向市场发布所有重大资讯让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其状况。

如果情况有变,联交所可能会更改上述条件或施加进一步条件。而上述市场人士称,由于财务文件正本丢失,未来补交的材料很可能已经“面目全非”,如果换在以前,监管机构及警方的商业罪案调查科早已介入事件,但在今时今日的香港却似乎无人问津。

【義煤集團義海公司】義海能源公司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煤沟煤矿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煤沟煤矿 (Dameigou Coal Mine) 是一座井工煤矿,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大煤沟煤矿。[1]

Contents

地址

下面的地图显示了该煤矿的确切位置

煤矿背景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煤沟煤矿 (Dameigou Coal Mine) 是一座井工煤矿,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大煤沟煤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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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煤业(集团)青海省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具体地址位于长江路15号,欢迎各位新老客户来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我们主要经营煤炭开发、原煤洗选加工及销售、矿井建设、运输、技术和开发服务,并以共赢、开创经营理念,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和周到的服务,用心服务于客户,联系电话为09778223411,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直接与我们联络,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时间及时与您联络。,我公司于2003年注册成立,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9年里,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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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銳萬嘉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奥锐万嘉创投 |私募基金 |上海奥锐万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奥锐万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奥锐万嘉)成立于2007年9月28日,注册资金4.1亿元人民币。奥锐万嘉董事会由沈阳明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维维集团、兵器工业总部灵器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兆丰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民营企业和阚治东、蔡军民、丁山华三位自然人组成。 奥锐万嘉的投资,主要瞄准具有高成长性的行业,如: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生物工程以及生物医药等领域,并选择投资于其产品或服务具有大市场增长潜力的高科技创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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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锐万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奥锐万嘉)成立于2007年9月28日,注册资金4.1亿元人民币。奥锐万嘉董事会由沈阳明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维维集团、兵器工业总部灵器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兆丰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民营企业和阚治东、蔡军民、丁山华三位自然人组成。 奥锐万嘉的投资,主要瞄准具有高成长性的行业,如: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生物工程以及生物医药等领域,并选择投资于其产品或服务具有大市场增长潜力的高科技创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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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追求绝对收益,低波动,稳增长

成立以来收益率

91.94%

【点评】选一条人少的路,承担有价值的风险

成立以来收益率

362.90%

【点评】把握科创新周期,挖掘中国核心优势

成立以来收益率

25.10%

【点评】数据资产管理,科技赋能投资,绝对收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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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通集團的子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中国诚通 |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英語:China Chengtong Holdings Group Limited),簡稱中國誠通控股集團、中国诚通。

業務為收购、调拨、仓储、配送任务等行業[1],當中包括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诚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6家上市公司企業。

董事長和總經理為马正武。總部位於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17号楼(邮编:100070)。

历史[编辑]

199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直属19家物资流通企业組成,担负着国家重要生产资料指令性计划的收购、调拨、仓储、配送任务,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流通主渠道和“蓄水池”作用。1998年中国诚通与成员企业建立了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1999年中国诚通整改、重组,剥离62户企业,当年实现盈利,2000年上划中央企业工委管理。2006年中国诚通全方位实施了公司制改造,更名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中国包装总公司整体并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英語:China Chengtong Holdings Group Limited),簡稱中國誠通控股集團、中国诚通。

業務為收购、调拨、仓储、配送任务等行業[1],當中包括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诚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6家上市公司企業。

董事長和總經理為马正武。總部位於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17号楼(邮编:100070)。

历史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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