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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銀行360天理財基金有風險嗎】平安安盈理財靠譜嗎 |首批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來了 |平安理財靠譜嗎 |

6 月 8, 2023 金融

  近日,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下稱”養老險吉林分公司”)”福利”APP平台上推出了一款安盈系列理財

  近日,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下稱”養老險吉林分公司”)”福利”APP平台上推出了一款安盈系列理財產品,此款產品具有穩定性強,預期收益特點。產品推出,申購數量節節攀升,客户此產品讚口。

  養老險吉林分公司多部門組成理財推廣小組一行人走進長春某大型企業,開展”福利”APP説會暨安盈系列理財產品推廣活動!現場申購氣氛,客户此產品具有積極性,客户反饋:”理財產品收益,而且安全有保障!”

  A+理財是一個成立是安徽P2P平台,於大多數人來説,一個平台出來,投資者一開始平台是有很多疑問。那麼A+理財這個平台怎麼樣呢?我們一起來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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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信息披露,抵押信息、借款人信息、基本情況、借款用途、還款來源、風險審核有説,並有身份證圖片披露。

  項目頁安全保障沒有詳説,據悉,平台投資人推出了本金保障服務,但措施有説。

  2015年6月,一位投資者,銀行推薦下購買了900萬元基金產品。幾天後她想贖回時,銀行理財經理勸説繼續持有,結果後股市暴跌,不到20天時間裏暴虧30%。

  後,該投資者怒告銀行,要求賠償全部損失。銀行要不要承擔責任?

  近日,這起橫跨五年民事糾紛落下帷幕,,銀行要掏出200多萬元“真金白銀”為自己行為“買單”。

  本案當事人孫某,現年57歲,家住遼寧大連。自2014年起,孫某開始銀行分行(以下簡稱“銀行”)購買金融理財產品。

  證據顯示,早在2014年1月16日,銀行風險測評,孫某評估型投資者,風險評估報告孫某和銀行理財經理簽字。後,孫某通過理財經理購買風險評級低、年化收益率理財產品。

  2015年6月上旬,A股處於大牛市之中。當年6月10日,經銀行理財經理推薦,孫某當天購買了三隻理財產品,股票型基金,每隻投入金額300萬元,合計投入9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隻產品內部風評級風。而銀行理財經理,書面形式告知孫某本次購買產品內容、風險提示以及購買和贖回方式事項,沒有孫某做書面風險承受度評估。

  而這,後“衝突”,埋下了導火索。

  2015年6月16日,投入900萬買基金幾天後,孫某來到銀行,表示之前購買的三隻理財產品不符合自己投資目的和投資方向,要求銀行理財經理自己進行贖回。

  當天,孫某在三隻基金賬面資金有852.89萬元。但是銀行理財經理沒有孫某辦理贖回。

  2015年6月29日,孫某到銀行,要求銀行自己贖回全部理財產品。當日孫某在三隻基金賬面資金694.23萬元。這一次,銀行於孫某辦理了贖回,贖回後回款金額634.24萬元。

  不到20天,孫某購買三隻理財產品暴虧近三成,折了260多萬。

  覆盤上證指數可以發現,孫某買賣這三隻基金時點,大盤衝頂後暴跌2015年6月。

  2014年起,A股掀起一輪大牛市。3月21日,上證指數盤中一度只有1986.07點。而2014年12月8日、2015年4月8日、2015年6月5日,指數突破了3000點、4000點和5000點,並於2015年6月12日盤中創下5178.19高點。

  而這場“盛宴”中,基金獲益,2015年上半年誕生了一批“”。來自天相投顧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5月22日,該年年初以來收益率主動基金一度達到129只,佔到主動基金總數15%。

  而孫某,則“”位進場,並且親歷了一輪暴跌。

  ,2015年6月10日上證綜指收於5106.04點,6月12日一度衝到5178.19點後,後一個交易日下跌2%,到了6月16日大盤開於5004.41點,這天孫某第一次銀行方面提出了贖回。

  此後,股市下,6月29日大盤開於4289.77點,收於4053.03點。不到20天,大盤跌了超過1000點。直到這時,孫某三隻產品全部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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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暴虧孫某於2015年10月,三隻基金代銷機構銀行分行告上法院,要求判令銀行方面賠償投資款本金損失265.76萬元及相應利息。

  一審中,大連市中山區人民法院認定,本案中理財產品保本型理財產品,此前測評結果顯然孫某,但銀行主動推介此種產品,該行不符合《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但法院同時認為,但孫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民事行為具有完全認知和判定能力,購買涉案基金產品需要孫某確認才能完成。而錄音資料顯示,2015年6月16日銀行陳述客户購買理財產品可以自行贖回,銀行工作人員沒有孫某贖回產品起到是建議作用,不能導致孫某理財產品不能出售。

  此外,法院認為,銀行幫助出售理財產品不是贖回理財產品唯一途徑,孫某要求銀行承擔其損失全部賠償責任。但2015年6月16日銀行方面面孫某請求沒有積極幫助贖回理財財產,行為存在瑕疵,孫某此段時間損失47.11萬元應承擔30%責任(即14.13萬元)。

  而2015年6月16日到當年6月28日間損失,法院認為這是孫某自身過錯造成,應本人承擔。

  一審宣判後,孫某不服,提出上訴。

  1、於銀行方面充分履行告知義務,孫某無法得知交易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範圍。加之銀行工作人員孫某存在程度上刻意隱瞞,導致孫某於購買產品風險登記、主要信息完全瞭解。

  2、本案損害結果是銀行分行多次行為導致,銀行方面於每個階段應當承擔全部過錯。其中,如果2015年6月16日,銀行分行方面積極履行剩餘告知義務,而非繼續隱瞞勸阻,孫某完全有減少損失機會。

  1、銀行方面盡到了風險提示義務,孫某對案涉理財產品風險性是明知。孫某決定購買案涉基金之前,其具有投資經驗丈夫(錄音中可充分體現)打電話徵求意見,得到肯定後購買,並輸入交易密碼,可見其自身行為是有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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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銀行方面沒有孫某辦理基金贖回義務,孫某完全可用其他方式贖回。2015年6月16日,孫某發現基金出現虧損後要求銀行其辦理贖回,銀行工作人員建議其不要股市深度調整時進行贖回,有擴大損失風險,而並非是“拖延、拒絕其辦理贖回”。其採納了工作人員善意建議後,其當日要求贖回。可見,孫某投資虧損時存在能扭虧為盈或挽回損失心理預期。

  法院二審對一審認定事實予以確認,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後,孫某提出審申請,遼寧省大連市中院判決結果是“峯迴路轉”。

  孫某審中提出,自己多次購買風險理財產品,所有交易(無論是購買是贖回)均是由銀行理財經理幫助操作完成,沒有一次是自行操作。對自己而言,理財經理幫助操作是唯一進行贖回方式和途徑。

  孫某提出,“錄音證據顯示,2015年6月16日,孫某要求贖回理財產品時,銀行理財經理並沒有告知孫某可以自行操作贖回,而是繼續欺騙、誤導孫某,導致損失”。

  首批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全部類淨值型開放式產品,其中新發產品5只、存續產品2只。1只產品混合類產品外,其餘6只產品收益類產品。其中,業績基準年化收益率可達5.75%。

  工銀理財推出個人養老理財產品數量佔優,共有4款,2月10日起全國36個先行城市(地區)發售。工銀理財方面表示,相比普通理財產品,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定位明確,監管、考慮全面、管理專業、倡導投資,養老金融服務特色。產品宣傳資料顯示,這4款理財產品最短持有期產品,期限365天、540天、720天、1080天,業績基準(年化)3.70%-4.20%、4.10%-4.60%、4.40%-4.90%、5.25%-5.75%。

  其餘理財公司發行產品,工銀理財“頤享”系列產品需要客户完成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户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繳存資金後才可以購買。購買渠道上,客户可以通過工商銀行手機銀行個人養老金專區選購,而中郵理財、農銀理財發售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設有子份額,支持非個人養老金賬户購買。

  農銀理財發佈“農銀同心”360天科技創新人民幣理財產品,業績基準4.05%。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一款混合類理財產品,主要投資貨幣市場工具、債券,市場情況配置權益、衍生資產。

  中郵理財發佈兩隻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中郵理財郵銀財富添頤·鴻錦持有365天1號(安盈款)人民幣理財產品、中郵理財郵銀財富添頤·鴻錦持有1095天1號(安盈款),持有期限365天、1095天,業績基準3.65%-4.65%、3.85%-4.75%。

  值得關注是,郵儲理財和農銀理財3款個人養老理財產品個人養老金賬户購買設置獨份額類(L份額)。L份額原理財份額延續投資策略,統一進行投資運作管理。

  中郵理財表示,產品設置專屬L份額,支持通過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購買,享受手續費和税收雙重優惠,產品綜合費率養老金產品降低0.45%,收取超額業績報酬,讓投資者切實受益。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可投資金融產品包括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基金,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推出,四款產品同台競技。

  而養老基金方面,統計,個人養老金基金產品超130只,2只產品外,其餘自成立以來取得收益,其中有產品收益率超過5%,多數產品收益率超過2%。